"三千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02-8-7 10: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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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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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8月2日本网对北京街头“三千里”遍地开花这一现象做了报道,反响强烈。近日,一些“三千里”的负责人纷纷表示,自己并未侵犯任何人的商标权。
“故乡三千里”就是其中一例。其经理表示“故乡三千里”是他经营在先,而北京和平门三千里烤肉城则注册在后。而且,“故乡三千里”的第一家店今年3月16日开业,而平和们的三千里3月25日才注册“故乡三千里”,有恶意抢注的嫌疑。因此“故乡三千里”已经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证据充足的话,商标局将很有可能裁定驳回其注册“故乡三千里”的申请。同时,其他“三千里”也都表示,崔大新一气注册了十几个 三千里的商标,还要一一付诸于法律,实属恶意抢注、不正当竞争。
那么,孰对孰错,哪家“三千里”有可能因此被拉下马?一些商标事务所表示,《商标法》规定,只要拿着本人身份证完全可以注册任何没有人注册过的商标,平和门三千里当然可以提起诉讼。但就“三千里”事件本身来讲,并不排除其有恶意抢注的嫌疑。《商标法》规定,如果明明知道这个商标是别人在用的还去注册,那么就算是恶意抢注。正在经营却没有注册商标的一方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使用此商标在先,或者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恶意抢注,就可以提出撤销对方的商标权。
另外,《商标法》还规定:将别人的知名商标抢注了,也会被裁定驳回其申请权或者撤销其已经注册的商标。即使平和门三千里拿到注册证了,另一方也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不当。付诸法律后,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陈述理由、具体情况裁定。因此很难判断裁定结果。
笔者认为,其中根源是企业的商标与企业名称(即字号)之间发生了相似或相近的冲突。商标权的授予与注册上的地域限制容易导致冲突,现在的企业跨地域性经营的越来越多。为了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首先商标局应该对何为商标的近似性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商标局和地方工商部门也应该互相交叉检索,减少相近名称的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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