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姐”不能乱用了
〖2002-8-7 14: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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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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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近日,备受冒名骚扰的“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社,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申请注册了“阳光大姐”商标,这样,“阳光大姐”就成为了省城家政服务业的品牌。
“阳光大姐”是由济南妇联于去年10月份成立的。迄今为止,“阳光大姐”已经培训下岗职工、农村服务人员2000余人次,安置下岗女工和贫困妇女1200名,为1800多个家庭和用工单位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满意服务。
“阳光大姐”的影响力迅速提高的同时,一些小公司也开始打着 “阳光大姐”的名号,给一些群众提供质量很差的服务,使“阳光大姐”蒙受了许多的“不白之冤”。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也为了保证能够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济南市妇联于近日申请注册了“阳光大姐”,使之正式成为省城社区服务业品牌。自此,济南市“阳光大姐”家政服务社正式更名为“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并下设了中介服务和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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