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豹”商标之争

〖2006-12-26 10:2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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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开胃
 


    2005年上半年,一家由广东省中山市某贸易公司代理出口的广东电池生产企业,被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以侵犯商标专有权为由告上法庭。厂家直喊冤:“我这是一只“豹子”标志,和你的那只“猫”风马牛不相及,怎么能说侵权呢?”于是,中国的“豹子”就和美国的这只“猫”打起了一场商标侵权官司。

  和名标打“擦边球”
    
    2005年年初,拱北海关办理一批出口到智利的电池手续时,发现这批电池和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EVEREADY”电池商标类似,于是暂时扣留了这批货物,并且通知了美国公司。美方认为,该批标注有“EVERYDAY”的电池侵犯了其“EVEREADY”文字商标以及“9猫”图形商标专有权,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法律经理崔先生说:“我们看了真实的样品以后,觉得无论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都和我们注册的商标非常相似。4月,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将该批电池的生产商增城老百姓电池厂和出口代理商中山市某贸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销毁电池,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然而,在庭审中,被告增城老百姓电池厂直喊“冤”,说自己电池上的图形是一只“豹子”,而美国电池上的图案是一只“猫”,“猫”和“豹”风马牛不相及,怎么会侵权呢?
  
    法院审理认为,美国永备电池的商标是由英文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组成,而增城老百姓电池厂使用的商标同样是由文字和图形构成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马军说:“原告(美国公司)使用的是有8个字母组成的英文,被告(老百姓电池厂)也使用8个字母的商标,且前后有5个字母是相同的,中间3个字母有所不同,文字背景也一模一样。被告出口的产品销往智利,智利属于非英语国家,在一个非英语国家的环境内,一般的消费者不会马上辨认出英文的区别,所以我们认定在文字商标方面构成近似。”
  
    除了在图形商标方面,增城老百姓电池厂辩称的这只“豹子”和永备电池的“猫”是否也构成近似呢?马副庭长接着解释说:“原告的图形商标是由一个阿拉伯数字的“9”和一只“猫”构成,“猫”准备从9这个圆圈中跳出,被告使用的商标也完全参照了这个图形设计,只不过中间的动物图形略有不同,我们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来判断,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都构成了近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原告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是由一个阿拉伯数字的“9”和一只“猫”构成,“猫”准备从“9”这个圆圈中跳出,被告使用的商标也完全参照了这个图形设计,只不过中间的动物图形略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代理公司也侵权
  
    电池的生产企业侵权,那么,作为代理出口的企业,中山某贸易公司是否也构成侵权呢?珠海海关提供的报关单显示,该批电池的经营单位填写的就是中山市某贸易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样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法院认为,代理出口行为,就是销售行为。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马军认为,首先中山某贸易公司没有审查海关当时备案的商标;其次,贸易公司没有审查国家商标局公示的商标,没有尽到合理、谨慎的核查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5年9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第一被告增城市老百姓电池厂和第二被告中山市某贸易公司侵权成立,共同赔偿美国永备公司经济损失35万元人民币。马副庭长在解释这一判决时说,第一被告(老百姓电池厂)有主观恶意的主动侵权行为,但代理商则是一种疏忽大意的过失,由第一被告的故意和第二被告的疏忽大意、过失,共同造成了原告的注册商标被侵犯的事实,所以双方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判决后,两名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生产企业消失 法院强制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一审的判决后,增城市老百姓电池厂突然消失,已经生效的判决没有人执行,30吨侵权电池开始变质,威胁到当地环境保护。此时原告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也十分担心,由于被告厂方在当地的地方保护之下拒不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无法取得赔偿款,为此,在今年11月,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美国公司申请强制执行7天后,2006年11月17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立即赶往当地,准备环保销毁侵权电池。在核实了这家企业的环保资质后,140多万只侵权电池被当众销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段文生介绍说,他们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房地产登记。由于增城老百姓电池厂是外地企业,执行难度大,而扣划到的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是中山某贸易公司,他们两者之间是共同的赔偿责任,只要执行一家,就可以实现申请执行人赔偿的要求。11月27日,美国公司申请强制执行16天后,35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暂时存放在法院的帐户。

    保护知识产权任重道远
  
    2006年12月13日,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亚太区市场经理专程从新加坡来到中山,表达谢意。段副庭长亲手将被告支付给美国公司的赔偿款,包括诉讼费6004元、诉保费1809元在内的357813元支付给对方。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法律经理崔先生感激地对执行庭段副庭长说,“这是我们在中国诉讼的案件当中最高效、最快速的一个,所以美国公司和亚太公司就特别委托我到中山法院来表示感谢,对你们这种高效执法表示特别敬佩。”
  
    而就在美国公司来中山的两天前,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五年保护期已经结束,在备受指责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给了这样的评价:“尽管加入WTO只有5年,但是凡受WTO规则约束的领域,包括贸易、与贸易相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的改革进展都令人鼓舞。”而美国永备电池商标侵权案件,从海关发现侵权电池开始实施行政保护,到法院起诉转为司法保护,较好地体现了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日渐完备。
  
    美国永备电池有限公司亚太区市场经理LeeWoonKong经历了此案后,也颇有感触地说:“我发现中国在保护电子产品方面有显著的进步,因此,作为美国公司,我们认为中国政府对保护电子产品的态度非常严肃,这对于中外贸易来说,是非常有利于将来发展的。”
  
    入世5年时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然而,据统计,2005年美国海关截获的进口货物中假冒产品近70%来自中国。与此对应,2006年,全国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大幅上升。其中纯粹以知识产权定罪的案件524件,上升近四成。远在大洋对岸的美国公司给中国法院送锦旗,一方面说明我国立法层面与国际接轨的决心和进步,同时也说明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的道路还很漫长,仍有许多重任在肩,等待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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