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动别人的奶酪算不算违法?
〖2002-8-9 10:1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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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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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谁动了我的奶酪》风靡一时之后,全国大大小小的书店里,随处可见奶酪的影子。善于起哄、扎堆的作家和出版社立马跟进,写出了《我敢动谁的奶酪》、《谁敢动我的奶酪》、《我能动谁的奶酪?》等一大堆新书,大有长久搬着奶酪不放的意思。
出版界出现这种“紧跟时代潮流”的现象并非第一次,白先勇先生写的《永远的尹雪艳》一书就带动了一大批《永远的……》。另外,一个日本人写了《穷爸爸富爸爸》没几天的工夫,书店里各种各样的“穷爸爸”和“富爸爸”就打头碰脸,人满为患,挤得走不动路了。
连个书名也要扎堆起哄凑热闹,这本身反映出了作者和作书的人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严重匮乏。平心而论,创新确实不容易,一个精彩的、令人眼睛一亮的书名,也不是说想就能想出来的。但是,易地而处,如果某部作品就是您苦心孤诣地奋战了几年乃至十几年的心血结晶,那么想必您死活也不会同意给这作品起一个混同于其他时髦书籍的名字吧?遑论还有那么多的仿冒者?
毫无疑义,起哄的书都是突击出来的“畅销书”,是先把某畅销书的书名拿过来变化一下,再考虑写点什么的“赚钱主题先行”的速成读物。把话说白了,搭的就是畅销书的车,赚的就是“跟人家分一杯羹”的钱。没有富于创意的书,何来有创意的书名?在人心浮躁急着赚钱的今天,有创意的书名恐怕总是属于少数书籍的幸运,相当数量的“做书人”则会像趋赶时尚的人一样,发现了一个新的时装样式,赶紧照着做一件穿出去。
出版界也应该有这个意识了:辛辛苦苦地搞出了一本好书,就该赶紧把与书名相似、相近的主题词和格式注册一下,让起哄出书的人无从下手。只是不知道工商管理部门现在有没有这项注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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