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七省市工商部门协作 跨省堵截名牌“李鬼”

〖2007-1-4 14: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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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开胃
 


    “对不起,‘华意’是江西省华意电器有限公司注册的著名商标,不能作为其他企业的名称,请您另选字号。”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夏道镇小坪村的游先生在申请企业名称时被驳回。去年以来,南平市工商部门已驳回这种涉嫌仿冒外省著名商标的8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而在以前,这种“傍名牌”的“李鬼”是难以被堵截的。这一变化源于去年10月以来华东六省一市工商部门共同签署的“商标管理协作办法”。 
    
    仿冒别人的驰(著)名商标申请注册企业名称,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傍名牌”的一种。工商部门在受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时,往往要注意名称是否涉嫌仿冒他人驰(著)名商标,但长期以来,这种“傍名牌”现象仍经常发生。这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各省、市、自治区的驰(著)名商标评定各自为政。 

    我国的驰(著)名商标评定有两种,国家商标总局评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各省、市、自治区评定的省级驰(著)名商标。对于前者,由于国家商标总局定期向各地通报评定情况,容易防止这些商标被注册企业名称。而对于省级驰(著)名商标,各地没有建立起通报和协作保护机制,同时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外省的驰(著)名商标进行保护,因此各地省级驰(著)名商标在外省被别人注册成企业名称的情况经常发生。 

    为突破商标保护的瓶颈,去年10月24日,福建、江西、浙江、安徽、山东、江苏、上海在武夷山市召开商标管理协作网会议,签署了《华东六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办法》。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明确每年各成员之间及时交换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称,对把他人驰(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申请登记的,工商部门不予以注册。除此之外,协作办法还建立各个省市之间的商标案件查处的协作机制。 

    “协作机制的建立,解决了以往商标保护的一些瓶颈问题。今后,我们还将与泛珠三角地区的省、市、自治区建立类似的协作机制,共同保护名牌。”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有关人士说。(赖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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