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获中国驰名商标奖励100万

〖2007-1-7 9:3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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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工商局获悉,日前,福州市政府下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州市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对于福州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将分别给予10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福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表彰并一次性奖励2万元。(记者 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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