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正式成受国家商标局保护注册商标
〖2007-1-9 11:13: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丹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的标识“西安高新”日前正式成为受国家商标局保护的注册商标。记者昨天(8日)从高新区知识产权部门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为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颁发了9种服务类商标注册证书。
受到保护的“西安高新”标识共包括3个内容,分别是“天圆地方”概念的正方形造型、象征太阳的圆弧形和带有空间透视感的不完整环状椭圆。据高新区知识产权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介绍,西安高新区已经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且随着广泛使用,其品牌还将逐渐升值,为了加强“西安高新”标识的品牌保护,高新区管委会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商标保护,此次获得的商标注册证有效期10年。
此次获得注册证书的9种服务类商标包括广告类、商业管理咨询;金融服务、不动产管理;工程建筑、地产开发;电视播放、电讯信息;运输、旅行社;纺织品、精细化工、照相冲印;教育等共90余项。根据商标的独占性、排他性、专有性特征,今后如果未经许可,在这9类服务行业中的机构都不能擅自使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的“西安高新”标识或与其相近的标识。
(记者 李华)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