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遭抢注 “馨吻脸脖”算什么?
〖2007-1-10 8:2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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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丹
专家痛斥:“简直就是恶搞!”
近日,注册人赵晓凯告诉笔者,“馨吻脸脖”已被他抢注为化妆品商标,其拼音与“新闻联播”完全一致,已被国家商标局受理。赵晓凯直言,自己是受前一段“中央一套”、“中央二套”被抢注的启发,想起以央视的品牌栏目“新闻联播”的谐音注册商标的,“但他们那些太直接了,文字都一模一样,注册类别(性用品、内衣)也太敏感,不如我这个巧妙。”赵晓凯还补充说,之所以选择“馨”字,是因为它符合化妆品的特点。
“简直就是恶搞!”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对一系列“傍央视”的抢注事件嗤之以鼻,并表示这些抢注很可能被以“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为由驳回。而且根据《商标法》,央视可在5年内以“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身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据他介绍,我国去年商标注册受理量为80多万件,并且这一数字以每年10多万件的速度递增。“这个数量太不正常!”董葆霖直言,投机心理是造成注册量大增的重要原因。“1000元注册个商标,等着以十倍、数十倍的价钱卖出去。”董葆霖认为,目前商标注册现状太混乱,在利益的驱动下,有的商标申请代理中介甚至用一个商标把全部45个类别都申请一遍。
《商标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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