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有术 市场经营者不能再做甩手掌柜
〖2007-1-10 14:39: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开胃
随着5大世界知名品牌起诉北京秀水街市场售假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市场经营单位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越来越清晰。这不仅仅是因为秀水败诉让市场经营者们了解了将要承担的责任,更是因为只有健康诚信的市场管理机制才能保证小商品市场持久生存。
这一点也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工商管理机关的行动中得以体现。北京市工商局最近出台针对服装小商品市场的部门规定————《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其核心是,市场内商户销售品牌商品,要向市场经营单位提交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市场经营者带上“紧箍咒”
小本经营的个体商户,怎么可能拿到国际顶级品牌的销售许可资格?记者最初看到《商标授权经营制度》的文本时,这是最大的疑问。要知道,奢侈品牌的门槛是相当高的。以路易·威登为例,北京只在国贸中心和王府饭店等高档场所销售。从这个角度看,资金有限的小摊主和追求高贵身份的“路易·威登”族之间是没有桥梁的。那么,出台这样一个部门规定的用意何在呢?
记者向北京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国鸿请教,他说,2004年7月和2005年3月,北京市工商局曾经两次以通告的形式明令禁止在北京市100多家服装小商品市场经销包括LV、CHANEL、BURBERRY、PRADA在内的48种国际知名品牌。也就是说,凡是小商品市场销售的印有上述商标的商品即认定为假冒。这一举动有效地遏制了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违法行为。
通过工商部门一年半的整顿规范,执法人员发现,尽管48种国外品牌的售假现象有所减少,但侵权情况时好时坏,而且其他一些诸如“阿玛尼”、“范思哲”、“阿迪达斯”、“耐克”、“彪马”的假冒商品又相继冒了出来。张国鸿告诉记者:“我们总不能一发现假冒侵权行为就发通告,那么发多少通告才够用呢,看来打假不能一条腿走路。”
张国鸿说,“我们在查处侵权时常常遇到一个难题,当发现商户售假时,一些市场经营单位认为工商部门单方面判定其为假货证据不足,应该有商标权利人的认定证明。同时,有些市场为了种种原因对商户售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包庇商户,通风报信,使工商部门不能有效地查处假冒侵权行为。”他说:“我们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小商品市场的监管机制要有所变化,不光针对个体商户,还应当规范市场经营单位的行为,引导其提高管理能力、履行维护市场秩序义务。所以,商标授权经营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北京市的服装小商品市场以及将经营场所租赁给商户独立经营的企业。”
据了解,《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作为一项部门规定,是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2项明确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市场服务管理机构从事市场的物业经营,出租市场场地和设施,收取租金,负责市场内部的服务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有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义务。“我认为,市场内出售假冒侵权商品不是连带责任,应该是共同违法行为。所以,审查市场经营单位管理档案工作将作为工商部门市场巡查的重要内容,以后查出假货,不光商户要处罚,市场也要接受更严厉的处罚。”张国鸿说。
出身清白才是安身之本
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在开始实施的一个月内,市场内商户应提交所经营商品的商标证明文件;新进货的品牌,应在销售的同时提交有关商标证明文件,如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代理关系及进货渠道等。市场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在进货渠道及商标方面对商户进行引导,督促商户严把进货关,不经营假冒商标商品,并引导商户调整商品结构,将“假名牌”、“傍名牌”的商品清出市场,引进适销对路的正牌商品,提高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商业信誉。
那么,小商品市场怎样看待这一制度?会不会吓跑一些个体商户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场经营单位、商户和消费者反应不一。
根据北京市商业布局的地域特点,小商品市场吸引的消费人群各有不同。北京的天意市场、红桥市场、大红门市场是北京几家比较有名的批发市场,主要顾客是普通市民。多年来这里已经聚集了一大批有商标代理资格的商户。《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实施后,他们都对商户经营的商品加强了资格管理,摊位上都有明确的商标标记。天意市场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天意市场的定位,近几年加强了对假冒侵权行为的管理,逐渐引进了有正常进货渠道的商户,使市场成为很多中小品牌的集散地,也打出了天意这个品牌的名声。他说:“我们并不担心因为这一制度商户离开天意市场,有很多拿着商标授权经销证明的客户还在排队想进入天意市场呢。”
而朝阳区的一些市场面向的消费者有所不同。据了解,近一个月来,朝阳工商分局已经发现23户商户售假,已处罚10户。这是因为,如秀水市场等一些小商品市场面向大量的外国游客,据知情者透露,很多人到市场就是拿着知名品牌的照片来购买假冒商品的。这样的市场定位能适应《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吗?记者在采访朝阳区的几个市场时发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商户已经有自己的商标证明文件。三里屯市场的经营单位组织商户到福建、浙江去寻找一些有潜力的中小企业的服装小商品,引起了当地的关注。记者随机采访到的一位北京消费者说,“到秀水来转转,主要是想看看有什么流行时尚的东西,并不是非要认牌子。”不过,新制度确实也让一些来购假名牌的外国游客空手而回,一位摊主告诉记者:“常常有人问有没有LV、DIOR,现在敢卖的人越来越少了,我们也知道卖假的肯定有一天被查到,心里没底,卖真的踏实一点,不过赚得就少了。”
打击侵权还需形成合力
经过采访后记者认为,《商标授权经营制度》的确是遏止服装小商品市场侵权违规行为的有效之举。不过,这一制度能从根本上解决流通领域的假冒侵权行为吗?
据北京市场协会统计,目前北京市共有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1070个,经营内容涉及农副产品、建材、汽车及配件、电脑、音像制品、装饰装修、服装纺织品等各类商品或服务,年成交额高达1000亿元。
据了解,按照惯例,工商部门打假一般是不告不理,但是很多时候在查收假冒商品时,很难联系到商标权利人。那些国外知名品牌打假多是采用划专款在境内由代理机构打假的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工商部门和一些国外知名品牌企业难以取得联系,对打假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同时,对商户的教育管理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张国鸿处长坦称,彻底解决部分服装小商品市场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更多的努力,打击假冒侵权行为还需要多方面同心协力。他说:“我在很多场合都呼吁商标权利人主动打假,目前工商部门还需要他们的帮助。”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