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傍名牌”消费者获退款
〖2007-1-20 9:2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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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颖
近日, 河南省禹州消协解决了一起洗衣机“傍名牌”营销的投诉,消费者获退款700元。
禹州市郭连乡岗头里村的曹先生想购一台超大容量的“小天鹅”洗衣机。市区南街一家洗衣机商店的店员指着一台洗衣机向他推介说,“小天鹅”是名牌,质量好,还负责免费送货上门。他试机后很快买下。但到家打开包装仔细查看,发现自己所购的洗衣机标志竟是“ 袋鼠”图案,生产厂家“浙江省某新小天鹅实业有限公司”的“小天鹅”三个字格外醒目,曹先生心生疑虑,便打电话到无锡小天鹅集团咨询,无锡小天鹅集团并没有生产“ 袋鼠”品牌的洗衣机。
曹先生说,他是冲着“小天鹅”这个品牌才买的,如果不是无锡小天鹅集团产的,他就不会买了。他打电话到专卖店要求更换成无锡小天鹅集团生产的同型号洗衣机。店老板说:我卖的是‘新小天鹅’厂生产的洗衣机。并要求曹先生自行将洗衣机送回店里再说换货的事。
曹先生不满该商家的言行,打电话向禹州消协投诉。经调解,当天该洗衣机商店就派专车到曹先生家,办理了退货退款手续,并负责把洗衣机运回店里。
“傍名牌”是指一些企业擅自使用或注册与著名企业或商标相同、相似的商标名称,进而在产品外包装上加以突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傍名牌”的产品虽然未必就是质量差的次品,但损害了被“傍”厂家的商标专用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陈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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