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坑害了谁?
〖2007-1-22 8:1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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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颖
盗版对国家文化产业创新能力的损害是致命的。很多企业既怕研发失败血本无归,又怕研发成功,盗版立即占领市场,正版无法与之竞争
最近到家门口附近的音像店闲逛,发现架子上过去满满当当的DVD碟片如今变得稀稀拉拉,写着“美国大片××到货”的小牌子也不翼而飞了。问店主:“最近出的新电影怎么没有?”回答说:“进不来货,南边的生产线都被查封了,批发的都不干了。”
消费者购买盗版,往往是觉得便宜。实际上,使用盗版产品损害的正是消费者自身的权益。有些消费者买的盗版光盘不能正常使用,多数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虽不以为然,但若要维权,却无门可走。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盗版的猖獗。
盗版对国家文化产业创新能力的损害是致命的。版权人的创造性思维过程充满了艰辛,对于企业来说,同时意味着巨量投入。现在我国一些企业不重视研发,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很多企业既怕研发失败血本无归,又怕研发成功,盗版立即占领市场,正版无法与之竞争。如此恶性循环,企业不愿掌握核心技术,原创性、自主性的东西会越来越少。
众所周知,创新是企业的内核,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是没有生命力的。从表面上看,盗版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但大家都去盗版,创新血液就会枯竭,文化生产能力下降,如果最后大家都没版可盗,老百姓就成了最终的受害者。
非法出版物在很多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我国同样面临着这个老大难问题。就反盗版来说,虽然打一次少一次,但过不了多久就又冒了出来。一些盗版制品经营者为了应付和躲避打击,经营手法更为隐蔽。另一方面盗版业的低成本、低风险使一些违法人员仍然能够屡次重操旧业。所以,亟须制定更严厉的措施惩处违法者。
前不久一家美国报纸说:“曾在美国驻华大使馆门前那条街上公然叫卖盗版光碟的小贩们已不见踪影,这个有趣的变化,是过去五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真实生活场景。”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反盗版行动,让国际社会看到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不破不立。打击盗版重要,扶持正版更重要。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满足市场需求,扶持引进更多优良的正版软件和音像制品,使正版产品丰富多样并且价格便宜;另一方面在全社会培养尊重智力创作、尊重知识的精神,让人人都能意识到创新产品不再是可以随意使用的公共物品,自觉抵制盗版。如此,既保护了版权人的利益,又能保障经济的发展。 (于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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