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系行电影片头 可注册商标

〖2007-1-22 10:3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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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颖
 


    007系行电影片头,英国情报员詹姆斯庞德手持枪枝、以及美女身形的活动图象,可望成为合法的新型态商标。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草拟的商标法修正案,继三年前开放声音、单一颜色、立体商标之后,将进一步放宽气味商标及动态商标的申请,我国商标应用,可望因这项修正案而迈向新纪元。

    智慧局甫出炉的商标法修正草案,条文变动幅度高达二分之一,是民国92年以后的首次大更改。

    传统性的商标以视觉性标识为主,「视觉可感知」是商标核准与否的最低门槛。近几年来,这项视图标准已经改变,依国际间的趋势,属于非视觉性的标识,如听觉、味觉、触觉等标识,也可受商标法保护。

    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的「新加坡商标法条约」,更已将全息商标(即3D镭射图样商标)、动态商标、颜色商标、位置商标及气味、声音等非视觉性标识,纳入商标保护的范围。

    智慧局副局长王美花指出,我国虽非WIPO会员国,但智慧局审酌后,决定再次放宽非传统性商标保护范围,气味商标及动态商标将来也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换句话说,特殊的气味、或者像007电影片头这类设计独特的活动图象,如果能让消费者一看就能辨识其商品或服务源,在新的修正草案通过立院三读后,也可以成为商标。

    王美花指出,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应该是在市场上有实际使用的商标,而不是登记在注册簿上的商标,因此,未来商标使用证据在商标争议案中,将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为避免有人藉由注册商标,阻碍别人自由使用商标的机会,智慧局在这次商标法修正草案中,增订商标权人提起争议程序时,必须检附商标使用证据的规定,如果商标已注册满三年,商标权人还拿不出使用证据,就不能推翻别人已注册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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