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外桃源成为广西首个旅游服务商标

〖2007-1-22 16:4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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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日前,经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广西区工商局认定“世外桃源”为广西著名商标(有效期为2006年12月至2009年4月),成为广西首个旅游服务著名商标。

  世外桃源景区是广西桂林阳朔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景区,属于台商独资企业。景区共投资3000多万元,于1999年正式对外开放。2000年8月、12月景区分别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1年景区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04年4月景区被评为首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005年8月景区被评为广西首批民族风情旅游示范点。另外,景区还是中央电视台CCTV模特大赛指定外景地、桂林市文明旅游示范点、桂林市旅游定点企业十佳单位、桂林市外商投资企业先进单位。

  世外桃源景区于2002年2月将“世外桃源”成功注册为“旅游服务”商标,并对“世外桃源”商标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及管理,制定了商标管理规范及商标标识管理规范,健全了景区内部管理,提高了员工的服务意识及景区知名度,将“世外桃源”品牌推销到世界各地,在旅游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最终成为广西首个旅游服务著名商标,在旅游行业树立了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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