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保护商标 实则骗人钱财

〖2007-1-23 8:3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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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刘丹
 


    最近,浙江省江山市不少企业收到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寄来的信件,让商标申请人汇钱进行商标保护,否则就拿不到商标注册证。

    日前,长台镇的永吉化工厂厂长周正元就收到一封署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的来信,信中说将对该厂在公示期内的商标进行全程监测,要求当事人认真核实注册商标信息,以保证及时收到《商标注册证》。如公告期内,商标被提出异议,还将帮其进行答辩,为此,要求周厂长汇880元到其指定账户上。

    永吉化工厂厂长周正元说:“他说要一个礼拜之内,必须要付钱,否则的话,误了时间,它上面写着要自己负责啦,你如果不付这个代理费,那个商标注册证就拿不到,必须他们拿来寄给我们。”

    一看对方有“商标局”的名头,周厂长怕自己不汇钱最终不能注册,就连忙汇了款。

    周正元说:“我当时以为这个是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合法机构,必须要收的钱。”

    可钱寄出去不久,周厂长又连续收到好几封类似的信件,要求汇款的数额也越来越高,这让周厂长产生了怀疑。

    周正元说:“后来想想看不对啦,就找工商局咨询这个事情。”

    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老周,这是一些不规范的代理机构耍的花招,他们在信中使用含糊的语言,将问题说得很严重,蒙骗不懂商标注册事宜的当事人。   

    记者从周厂长那儿看到,这个发票还是比较正规的,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很难看出破绽。

    工商人员告诉我们,发票上所写的代理服务费是个非常模糊的字眼,其实就是广告费,而这些所谓代理机构也和商标局没任何关系。

    长台工商所所长姜建益说:“通过我们工商部门注册商标的,所收取的费用已经包括注册费、公告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所以像这种行为是一种欺骗行为,在此,希望广大个私业主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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