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哥”商标之争有眉目了
〖2002-8-9 10:5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连日来,有关“伟哥”的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今年6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认定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伟哥”商标为合法使用商标的公告一事,标志着历经4年风雨“伟哥”商标归属之争终于有了眉目。
1998年5月20日,广州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查询得知,国内外尚无任何一家企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伟哥”商标,遂向中国国家商标提出了“伟哥”商标注册申请,同时还申请注册了“伟姐”、“伟男”、“伟女”、“大哥大”等10多个商标。同年6月2日,这一注册申请被国家商标局受理。
1998年初,美国辉瑞公司研制出“一颗名叫欲望的药片”———西地那非(Viagra)。该药一经问世,立即畅销美国,波及全球。中文媒体在报道这种产品时,将其译为“伟哥”。这个译名经过媒体的大肆宣传,很快成为在华语文化圈影响巨大的“品牌”。
就这样,大洋彼岸一颗蓝色菱形药片的问世,让这起本该很简单的商标注册权案变得复杂起来。
1998年圣诞节,辽宁省沈阳飞龙集团在京宣布,沈阳飞龙向国家商标局申报“伟哥”商标成功,并在新产品的外包装上使用,名称即为“伟哥开泰”。
围绕“伟哥”的商标属权问题,威尔曼、美国辉瑞还是沈阳飞龙三家展开了一系列的斗争,那么,这个商标的使用权到底应该属于谁呢?三个公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之间打的不可开交。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了查处通知,称飞龙“伟哥”属为伪劣产品,一律收缴没收。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