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福建省高院审结涉外、涉港澳、涉台案件74件
〖2007-1-29 15:2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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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近日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说,2006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化对涉外、涉港澳、涉台案件的审判,一共审结案件74件。
陈旭介绍说,外商独资莆田太平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发生合同纠纷,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大。一审宣判后,双方上诉至省法院。省法院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注意到,此前双方有过多年合作关系,双方法定代表人之间关系融洽,遂决定尽最大努力做调解工作。通过核实证据、查清事实,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外商主动履行协议,并致信福建省领导,表示通过此案诉讼,“对福建的法律环境非常放心”“增强了增加投资额的信心”。
福建莆田某鞋业公司涉嫌侵犯“耐克”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福建省高级法院经过全面审查,及时下达民事裁定书,责令该鞋业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嫌侵权产品,并在其工厂内当场查封、扣押涉嫌侵权的运动鞋三千多双、包装盒五千多个以及其他半成品若干,有效制止了该公司的侵权行为。为此,美国驻广州总领事专门致函福建省领导,高度赞扬福建省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力度,对福建省法院平等维护外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行为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表示赞许。
(记者苏杰 许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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