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和顾客才是真正的永远在线的“检验员”。没有市场的认可,没有消费者的货币选票,所有的荣誉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据1月31日《中国企业报》报道,驰名商标这个金字招牌成为时下不少企业的追求,但作为国内保护最严格的商标,行政机关对驰名商标的批准十分苛刻。而在江苏总共40多个驰名商标中,有四分之一却是靠打官司打来的。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已经成为有些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的一条重要途径。
不少企业开始关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这一途径,这应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与关注。报道称,不光是在南京,5年来,苏州、常州、南通等法院分别认定了上十个驰名商标。企业打赢了商标侵权纠纷官司,并由此获得了驰名商标称号的认定,而且所付出的努力比向行政机关申请容易得多。但诉讼能成就“中国驰名商标”吗?
很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已经认识到,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企业品牌价值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有品有牌才能彰显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才能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于是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就变得非常热门。以前国家虽然对认定和评审的标准很严格,但在各地区的实际执行与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的现象,人为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市场和企业钻了空子,为此见诸媒体的假名牌、假商标事件层出不穷。
在与市场的博弈过程中,有时有些部门的“不作为”与企业的商业利益就很容易一拍即合,而公众并不知情。因此不论是司法认定,还是工商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本身的含金量与其商标注册人的经营和市场竞争是密切相关的,即使能够取得司法或工商部门的支持与认证,如没有市场和消费者的最终认可,这些对企业来说没有实际意义。
笔者认为,应该形成认定、监督“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真正价值的氛围和机制,国家有关部门在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时,除了本着对市场与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标准和规定外,更应该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通过全方位的媒体渠道,听取公众各种声音和意见,严厉打击各种名牌或商标造假行为,真正建立并落实申报、评审、公示、认定、发牌、监督、举报的系列流程,建立起“国家相关部门+媒体+消费者+NGO”的监督和审核模式,杜绝造假,严查渎职,从而真正树立起“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的权威与含金量,保护公众利益。
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是在履行对市场、对产品、对消费者和对自己的责任和承诺,不能有丝毫的侥幸、懈怠与投机取巧。成也品牌败也品牌,在创建品牌的道路上,需要企业持续地呕心沥血与加倍的细心呵护,珍惜市场和消费者的荣誉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领先者。
同时,作为公众、媒体和消费者,应发挥各自的监督权利,对申报、认定造假行为要勇于揭发,对名不副实的假名牌、假商标要敢于举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诉讼并不能成就真正意义上的“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工商部门的认定,也只是证明今天你有这个资格,但并不意味着明天后天你仍然能拥有这个资格,市场和顾客才是真正的永远在线的“检验员”。没有市场的认可,没有消费者的货币选票,所有的荣誉都是水中月、镜中花。(于清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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