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川洗涤市场的一个知名老名牌产品——“芙蓉”牌系列洗涤用品,突然间从市场上一下子冒出了两个“芙蓉”——一个四川“芙蓉”公司,一个成都“芙蓉”公司,而且产品的外型商标也极为相似,不同的是成都“芙蓉”公司的产品商标为“芙蓉”牌,而四川“芙蓉”公司的产品商标为“芙”牌,对此,消费者的确真假难辨!在历经漫长而艰难的3年官司后, 省高院近日一纸民事调解书终于结束了这种尴尬的局面。31日,记者得知,成都芙蓉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终于最终胜出,而官司的另一方四川芙蓉洗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将被法院强制执行,停止使用“芙蓉”二字。
“芙蓉牌”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于1996年颁发注册给成都油脂化工总厂的。2003年12月,经营不善的成都油脂化工总厂宣告破产,成都双流信发油脂化工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拍卖,以218.4万元拍得了成都油脂化工总厂位于成都双流中和镇分厂的全部厂房、设备以及无形资产,这其中就包括了“芙蓉牌”商标。取得商标的信发公司也正式变更为成都芙蓉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然而取得商标的该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现世面上还有另外一个“芙蓉”公司——四川芙蓉洗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芙蓉公司认为四川“芙蓉”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一场芙蓉牌商标旷日持久的争夺战拉开了帷幕,直到近日,经法院的调查取证,当事双方才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取得芙蓉牌商标的成都芙蓉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信发表示,一个品牌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有着致命的意义,争夺这个商标不但是为了企业良好的经营和发展,更是对这样的老名牌的保护和对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花再多的精力也是值得的!刘信发告诉记者,目前他已经准备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切实捍卫自己的商业品牌,让消费者买到真正的品牌商品。(记者 张世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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