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硬伤揭示中华老字号困境

〖2007-2-1 15: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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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为争夺“信远斋”商标,老字号信远斋传人萧宏苋与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的官司一打就是6年。为分清谁是正宗,天津“泥人张”与北京“泥人张”对簿公堂。为夺回在海外遭抢注的商标,“王致和”不惜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海外维权。此外,“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

  近几年发生在国内的这些典型案件,虽然显示出中华老字号维权意识的加强,但也折射了老字号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种困境。
  
  信远斋案折射老字号尴尬困境

  6年前,萧宏苋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萧宏苋终审获胜。萧宏苋并没有因此摆脱烦恼。

  2002年,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以萧宏苋“3年未使用”为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萧宏苋所持“信远斋”商标。2002年5月,国家商标局发出撤销商标的决定。萧宏苋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因复审至今尚未完成,商标局的撤销决定尚未发生效力。

  随后,萧宏苋在2005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信远斋”商品商标续展,当年,经商标局核准,萧宏苋所持商标被准予续展至2015年。

  紧接着,2006年6月,萧宏苋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日前,北京二中院一审驳回了萧宏苋的诉讼请求。这个判决再次令萧宏苋陷入失望,“老字号维权咋就这么难!”萧宏苋很无奈。

  “信远斋”案看似扑朔迷离,实则反映了老字号在今天商品社会中步履维艰的种种尴尬处境。

  老字号大多传承百余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大约有老字号企业1万多家,到1978年,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尚有2000多家,主要集中在医药、餐饮、食品等行业。

  20世纪末以来,许多曾经辉煌的老字号企业经济效益开始出现大面积滑坡。有关数据表明,1990年原国内贸易部认定的1600多家中华老字号企业,目前只有10%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效益良好,而70%勉强维持现状,15%长期亏损、濒临倒闭,还有5%则名存实亡,空留商号。许多老字号面临市场丧失、品牌流失的困境。

  老字号不仅是一种商品,也是一种历史传统文化的载体。老字号惨淡经营,许多企业面临发展障碍或跌入困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由于老字号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因此近年来老字号在经营中屡屡陷入法律纠纷中。老字号的经营困境和层出不穷的法律纠纷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传统老字号面临四大硬伤

  老字号曾经辉煌过,旧时北京人有句顺口溜:“头顶马聚源,脚踩内联升,身穿瑞蚨祥。”马聚源的帽子,内联升的布鞋,瑞蚨祥的绸缎,都是人们心目中响当当的名牌。然而,今天时尚发生了变化,老字号在人们心中的影响力已大不如前。更大的问题是随着影响力的减弱,老字号的品牌也逐渐流失,屡屡出现商标权纠纷。

  就“信远斋”一案来看,萧宏苋虽然注册了“信远斋”商品商标,却没有及时注册该类别服务商标,以至被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抢先注册了“信远斋”服务商标。从法律角度而言,国家商标局对信远斋饮料公司的服务商标核准也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游戏规则”。而萧宏苋几年没有使用其商标进行生产经营,也给信远斋饮料公司留下了撤销其商标的借口。

  老字号并非只是中国特色,国外也有大量的“老字号”,杜邦有203年历史,吉百利有181年历史,雀巢有138年历史;可口可乐有119年历史……

    为何国外“老字号”能具有如此强的品牌号召力,历经百余年仍屹立不倒,而国内的老字号却大多生存艰难?

  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吴高臣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总结了我国老字号面临的四大硬伤。他认为,老字号之所以困境重重,一是因循守旧,止步不前。很多老字号吃老本,依靠传统强项打拼,在如今的消费社会中缺乏产品创新、服务创新而只能走向灭亡,世界快餐巨头麦当劳、肯德基每月都有新产品推出就是一个鲜明对比。二是人才流失严重,缺乏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人才流失是老字号面临的直接生存威胁,由于老字号的技艺系世代传承,掌握技术诀窍的人才流失,会导致老字号本身产品质量下降,而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提升。同时老字号往往未采用现代企业制度而是家族式经营,用人机制、分配机制不合理。信远斋案件中被告即聘请了信远斋的老师傅,他们的技术指导无疑是被告发展壮大的原因。三是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很多中华老字号在国内外被他人注册商标,结果逐渐在消费者心目中丧失了信誉,被非正宗的“老字号”打败。信远斋案件中原告虽然注册了商品商标,但多年不用是不争的事实,另外未注册服务商标而为被告所注册不能不说是其商标意识的缺乏。四是缺乏现代营销意识。众多的中国老字号企业经营管理者都有“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没有认识到如今的社会是“生产创造消费”。
  
  保护老字号须加强立法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保护老字号,须从立法层面着手,方可较好地解决老字号目前的品牌问题。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赵继明律师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保护老字号的立法。商务部颁布的《“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规范性文件,而且由于其规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极为粗陋,导致一些非老字号也能混入老字号行列。

  据悉,由于立法尚不完善,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内,保护老字号的强有力手段就是企业名称保护和商标保护。

  关于企业名称保护,赵继明表示,老字号首先是“字号”,也就是企业名称。所谓企业名称保护就是借助企业名称异议制度,防止他人使用老字号作为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因此,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商标保护,赵继明认为,所谓商标保护就是将老字号注册为商标,防止他人非法使用老字号,利用《商标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赵继明向记者透露,如果商务部今年出台老字号认定的正式规定,其中可能会涉及老字号异议制度,一旦建立了这个异议制度,届时“正宗”的老字号可以对“非正宗”的老字号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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