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也能认定驰名商标?江苏商报近日报道了江苏法院5年认定10个驰名商标的消息引起了广大读者及众多企业的关注。法院怎么认定驰名商标?什么样的企业可以通过这一途径申驰?通过打官司“打”出来驰名商标的这些江苏品牌,背后又有着多少不为人所知的故事?近日,江苏商报进行了追踪采访。
全省法院5年认定10个驰名商标,在全国也不多见,一元钱没花“赚”个驰名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介绍,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目前法院认定的数量很少,许多企业甚至没有听说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做出认定。”
“打”来10个驰名商标
江苏省高级法院民三庭的汤法官告诉记者,江苏现在共有驰名商标66件,在全国来看排名第五,不是很靠前。但是这66件驰名商标中,靠打官司打出来的有10件,占到15%,这在全国也不多见。提到江苏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给人们印象最深的还要属南京中级法院认定的“千百度”商标。案件审理前后,众多媒体的参与,让商标所有者鸿国集团美丽华实业公司名利双收。很多人正是通过这个案件,第一次了解到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这一途径。众里寻他千百度。鸿国集团常务副总裁李伟曾兴奋地对记者说:“打官司打出个‘驰名商标’,我们连一元钱诉讼费都没花,不仅赢了官司,还‘赚’了个驰名商标。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一场普通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企业打赢了官司还获得了驰名商标称号,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这一途径。不光是在南京,不光是千百度,5年来苏州、常州、南通等法院分别认定了中天科技、红太阳、KODAK等10个驰名商标。
企业为何青睐司法申驰
与10例成功认定驰名商标案件相比,更多的企业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这条路上碰了壁,其中不乏飞利浦、罗技等世界知名品牌。在法院看来,因为被诉商品与品牌所有人的商品类别相似,仅通过一般商标侵权就可以保护,因此驳回了他们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然而跟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相比,走法院这条路要容易得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老总对主管部门认定驰名商标表现出了强烈意见。主管部门认定驰名商标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很多完全符合条件的商标到了商标局总是批不下来,给企业维权带来诸多不便。不少经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此前都经历过一场坎坷的申驰(申请驰名商标)之路。“劲”牌连续三届被评为湖北省著名商标,还是国家重点保护商标。2000年1月,劲牌公司的申驰材料报上了国家商标局,总局也审查合格。然而到了2002年,由于酒类商标过多,名额有限,劲牌落选了。2003年7月,劲牌决定走司法认定之路。法院在2003年12月31日做出判决,认定劲牌商标为驰名商标。一个是三年多的“申驰马拉松”,一个是五个月的一场诉讼,对于讲究效率的企业来说,该如何选择,其结果不言而喻。这也是为什么企业这么关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之路。法官甚至发现,一些企业在利益驱动下,蓄意制造诉讼来给自己“设局”。南京某商标事务所负责人担心,比起法院认定,主管部门的认定程序较为复杂,他还更多地从全国全行业的角度考虑。法院认定可能带来更多的地方保护,也不排除有些法院为追求轰动效应,降低了认定标准。一万元标的的小案子,法院院长特批延期三个月审理,“千百度”申驰的故事千百度被南京中院通过判决认定为驰名商标,其过程已经被众多媒体反复炒作。可是他们怎么想到通过打官司来认定驰名商标,整个申驰过程中他们做了什么努力,很多人都想知道,而众多报道中也很少涉及。商报记者采访了鸿国集团法律顾问,当时代理此案的南京高的律师事务所李郁祥律师和鸿国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这些“千百度”申驰的亲历者,向记者讲述了一些生动的细节。
一开始没想过打驰名商标
时隔一年多,李郁祥律师甚至将案件审理日期错记成了2006年,但是对于一些细节,李律师依然记忆犹新。他告诉商报记者,他长期代理鸿国集团的法律顾问。千百度品牌相关的维权问题,一直是他和几个律师组成了律师团负责。鸿国方面一直关注品牌保护问题,在很多类别的产品中注册了“千百度”商标,即便这样他们也是防不胜防。李律师说:“当时很多侵权的方式根本想不到,什么‘千百度’水泥,‘千百度’商铺。案件中起诉的那个‘千百度’溜冰鞋已经算是比较靠谱的了。”很多侵权的事由都比较小,而侵权的数量很多。一开始李律师他们只是把这些官司当作普通的商标侵权案件来打,案头工作,证据搜集也都是按照这个线路来做的。可是详细了解了案情之后,律师们感觉,这条路走不通。就拿溜冰鞋来说,这跟千百度的女鞋在人们印象中都是鞋子,而在商标局进行的产品分类中却分属两个不同的类别。“这个擦边球打得太好了,又不是同类,普通的商标注册根本保护不了。而冒用千百度来卖溜冰鞋,很容易给消费者产生误解。”李律师说,他们这些律师经过讨论得出结论,这个案子只有打成驰名商标,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院长特批延期审理
李郁祥他们决定了打驰名商标官司后,在众多侵权事例中选择了杨某和他所卖的“千百度”溜冰鞋。“首先这个案例很适合打官司,既不是同类产品,也具有相似度。”李律师又透露了另一个原因:“侵权行为人是个人,侵权的标的也最小,我们预计诉讼反抗程度最小。”说到这里李律师发出会心一笑:“这也是诉讼策略上的小技巧,有些侵权事由标的比这个案子大多了,可是对象是企业单位,很容易通过行政力量来对案件施加压力。”案件虽小,打起来却一点都不轻松。李律师介绍,这个案子是南京中院首例诉讼认定驰名商标案件,因此法官审理起来非常严格。一万元标的的小案子,居然由法院院长特批延期三个月审理,仅这一点就能看出他们的重视程度。而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所需的材料,与国家商标局申驰材料没有任何分别。李律师他们向法院提供了一整套材料,证明千百度品牌绝对是全国驰名。包括近三年来的销售情况,市场占有率。国家相关部门对千百度品牌的认可,获得各项好评的证书。还有就是这几年在全国投放的广告、赞助的活动。“案件很复杂,专业性很高。但是结果令大家都很满意。”最终法院判定千百度商标符合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依法对该驰名商标给予跨类保护。此外,被告杨某还被判处5000元的赔偿并支付诉讼费。“5000元不是主要目标,关键是千百度驰名商标的目标达到了。”李律师告诉商报记者,原先他们是把千百度商标侵权案当作系列案来打的,可是这场官司打完之后,他们再没有打过一场商标侵权官司。“把中院的判决书寄到侵权方那里,他们就主动停止使用千百度商标了。”
不少企业想打驰名诉讼官司
千百度一案不但让鸿国集团名利双收,李郁祥律师的名气也响了起来。李律师承认,打完官司之后,又有不少企业找到他,也想通过打官司,让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在李律师看来,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方式,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的。“首先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跟行政认定的标准是一样的。一个商标只有达到一定的美誉程度,才能称得上是驰名商标。”李律师说,有些商标在他那里都过不了关,即使到了法院一样过不了关。此外,跟行政认定驰名商标不同的是,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还需要有侵权事实的存在。据了解,这种侵权事实要求还很高,一方面是要非同类的侵权,同时要造成消费者的误解。“我也听说有些企业为了达到获得驰名商标的目的,虚构出侵权的事实,这就违背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初衷了。”江苏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案例精选,苏宁、柯达都是“打”来的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如东)诉缪衡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认定商标:中天。审理法院:南通中院。认定理由及判决结果:2005年南通中院审理认为,原告注册商标“中天”核准使用的商品是光纤光缆,而被告使用该商标所标识的是水泥和建材,二者不相同也不类似,因此,有必要对中天商标是否驰名做出认定。考察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宣传的时间、程度和范围、受保护的记录等,认定原告注册的中天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符合我国商标法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属驰名商标。2.伊士曼柯达公司(美国)诉苏州科达液压电梯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认定商标:KODAK(柯达)。审理法院:苏州中院。认定理由及判决结果:2006年苏州中院审理认为,“KODAK”商标系伊士曼公司于1888年始创设的臆造性文字商业标志,拥有全球范围内广泛的用户群。KODAK商标在国内于1979年进行了注册,专用权人伊士曼公司多年来投入了巨额广告进行持续广泛的品牌宣传,产品在我国成为家喻户晓的商业品牌。法院认定其为驰名商标并获得法律所确定的跨商品或服务领域的高水平保护。从而判定科达电梯公司未经KODAK驰名商标权利人同意而使用KODAK商业标识的行为侵权。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诉常州市芬宁手机大卖场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认定商标:苏宁。审理法院:常州中院。认定理由及判决结果:2006年常州中院审理认为,原告所从事的第35类商业经营和管理辅助等服务和被告所从事的手机等销售服务,不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因此,必须对“苏宁”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根据苏宁服务商标注册时间、商标声誉的记录、广告宣传情况、子公司和加盟公司的数量等事实,认为原告所核准的苏宁服务商标为驰名商标。4.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诉顾华芳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案。认定商标:BenQ(明基)。审理法院:苏州中院。认定理由及判决结果:2006年苏州中院根据明基公司对“BenQ”商标使用、宣传的持续时间,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广告宣传的投放量和范围,BenQ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等综合因素,认定BenQ注册商标属驰名商标。判决被告为商业目的将BenQ商标注册为域名,侵犯了BenQ驰名商标的专用权,应注销所注册的域名。5.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诉南京荣邦化工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认定商标:红太阳。审理法院:南京中院。认定理由及判决结果:2006年南京中院审理认为,被告生产的农膜产品与原告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农药类产品不属于同一类别产品。根据相关公众对原告注册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宣传力度等因素,认定“红太阳+REDSUN+图形”已具备中国驰名商标的条件,应给予跨类扩大保护。(记者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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