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坝华侨酿酒厂痛失“竹坝”商标

〖2007-2-5 9:2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竹坝”商标之争近日尘埃落定,该商标成为一成都人的囊中之物。但是,福建省厦门工商部门已启动了反抢注程序,准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争议,为夺回“竹坝”商标尽力一搏。

  竹坝华侨农场创建于上世纪60年代,安置了来自印尼、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8个国家和地区的归难侨2000多人,素有厦门“小联合国”之称。竹坝华侨酿酒厂是其旗下的一家国有企业,生产的沉缸美酒、桂圆大补酒等十多种酒甘醇可口,畅销海内外,在闽南和东南亚一带享有较高声誉。这得益于酒厂独特的自然优势,那就是用来酿酒的石垅泉水非常清纯甘甜,因此酒厂早年注册了“石垅泉”商标。但一直以来,市场上销售的竹坝美酒的包装、标签上都印上了“竹坝”字样,在市场上也被习惯性地统称为“竹坝米酒”,其产地“竹坝”,俨然已成为其产品的第一称谓,酒厂因此丧失了注册“竹坝”商标的意识,待“觉醒”时已被他人捷足先登。

  据了解,国家商标局第1002期《商标公告》对“竹坝”商标的注册信息进行了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四川成都人谌某于2004年2月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并于近期取得“竹坝”商标的专用权,具体为“竹坝”繁体中文字样及其汉语拼音“ZHUBA”,使用类别为第33类(酒产品)。专业人士指出,该注册人提出注册申请的时间比竹坝华侨酿酒厂和晋江人林某都来得早,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在先的规定,其取得注册合乎情理。

  同安区工商局有关人员昨日告诉记者,为保护“竹坝”这个本土品牌,本周,他们将再次与竹坝华侨农场领导商讨对策。业内人士分析说,目前,可供选择的上策就是启动商标反抢注程序,由工商部门与企业、商标代理机构联手开展反抢注工作,在商标初审公告异议期阶段,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据悉,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一般异议期限为5年,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异议期不受5年限制。商标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是否违反“禁止性规定”,二是审查是否已有人申请、注册在先。

  竹坝酒厂痛失“竹坝”商标的消息传出后,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由于体制原因,目前部分国有老企业面临着生存危机,它们更注重直接的经济利益,尚缺乏长远的规划,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比较淡薄,因此,商标权流失不断增加。“老字号”遭抢注事件屡屡发生,商标资源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该引起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了。(记者陈泥 通讯员宋文聪)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