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照市东港区茶叶技术协会发起此次大规模的系列诉讼,是为了保护“日照绿茶”原产地名称,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据济南中院介绍,这是该院受理的全省首例涉及原产地名称保护的证明商标侵权纠纷案。
本报济南2月5日讯 我省日照出产的绿茶广受好评,但近年来市场上打着“日照绿茶”名义销售的茶叶越来越多,令消费者真假难辨,也给正宗的日照绿茶带来不良影响。日前,日照市东港区茶叶技术协会在济南发起了一场品牌保卫战,将济南多家大型商场和超市告上法庭,提起系列诉讼。据济南中院介绍,这是该院受理的全省首例涉及原产地名称保护的证明商标侵权纠纷案。
日照市东港区茶叶技术协会声称,原告作为茶叶产品的行业监督、检验组织,申请了“日照绿茶”证明商标并于2002年注册。现原告发现被告某茶叶公司、商场未经其授权许可,擅自使用“日照绿茶”商标生产、销售茶叶产品,扰乱了茶叶市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此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原告起诉该案后,又以多家茶叶生产、销售单位为被告提起了系列诉讼,被告涉及济南市多家大型商场和超市。
据了解,日照市东港区茶叶技术协会发起此次大规模的系列诉讼,是为了保护“日照绿茶”原产地名称。据济南中院有关法官介绍,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标示产于该地的产品,这些产品特定的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是由该地理环境所致,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我国《商标法》将原产地名称纳入证明商标予以保护。将原产地名称注册为商标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方法。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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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早已有使用的证明商标,如使用在食品上的绿色食品标志,服务行业的“旅游定点”标志等。(记者 高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