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首枚集体商标“徐堡”大枣注册成功

〖2007-4-26 11: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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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静静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天津津城市第一枚集体商标——注册在“鲜枣”上的“徐堡”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定并刊登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徐堡村的大枣外形独特,味道甜、口感好。有关专家认为,徐堡村的大枣口感独特,不但与村里自古流传下来的树种有关,还与村里的水土密切相关。经市农科院等权威部门检测,这里的枣富含多种维生素。

  徐堡村的大枣比普通枣要早熟近两个月,使其产品可以提早上市,赢得先机。但多年来由于没有形成品牌优势,始终是“待字闺中人不知”。提出把本村大枣注册商标让全村人共同受益的郭西申告诉记者,2003年村里开始大规模种植枣树,为了保护徐堡村村民的利益,村里不但专门成立了北辰区第一个合作社,还向工商部门提出了本市首例集体商标注册申请——“徐堡”大枣。

  “这回好了,今年我们徐堡村的大枣产量肯定会超过去年的60万公斤。‘徐堡’大枣的集体商标已通过了初步审定公告,等到8月份,全村98户就可以共享这个商标了,这是造福全村子孙后代的事啊。”

  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已上轨道

  据代理“徐堡”商标的天津市天金商标事务所所长米阿前介绍,集体商标是由集体组织进行注册,由集体成员共同所有,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其用来证明商品或服务出自同一组织。

  它与普通商标最大的不同在于权利人的相对稳定,即商标只能增加或减少权利人而不能整体转让,同时不同于可以许可他人使用的普通商标,集体商标不可以许可集体组织之外的企业或个人使用。由于这些特征决定了集体商标比普通商标更利于宣传,更容易形成聚集效应。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本市就诞生了第一枚农产品证明商标“小站稻”,近日,第二枚证明商标“沙窝萝卜”即将获得核准。

  同时,武清“大黄堡鱼”、北辰“佳口福杏”等集体商标也在审理当中。这标志着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已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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