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卡丹”:被傍的感觉不太好

〖2002-8-29 17:4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卡丹”到处有,“狐狸”漫山走;“老爷”被偷车,“鳄鱼”全国游;“金利来”,愁!愁!愁!这是一位产品被仿冒企业老板的打油诗,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目前知名品牌被“傍依”、“克隆”的现状。而近两年来国内外市场兴起的“傍名牌”现象,也给世界著名品牌缔造者———皮尔·卡丹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皮尔·卡丹”是法国皮尔·卡丹先生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服装品牌,在全世界有400多个商标代理合同,在130多个国家生产和销售,在中国有20多家产品代理商,以服装为基础,生产销售全系列产品。自2000年以来,成为非法造假者觊觎的目标,他们在香港注册带有“皮尔·卡丹”字样的公司,并通过它在内地的公司销售仿冒该品牌的产品。

    其中,以“法国皮尔·卡丹国际有限公司”及“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最为严重,他们在其产品上,故意淡化自身的注册商标,而重点突出“皮尔·卡丹”字样和图形,有的甚至与“法国皮尔·卡丹公司”一样,在包装和商品标识标注上直接采用与“皮尔·卡丹”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极近似的字样和图形,并将其侵权产品公开推入全国各地各种规模的商场展销会场等。在销售中,导购员更是直截了当地告诉消费者:“我们就是皮尔·卡丹”。这种“傍名牌”的仿冒行为由于披上合法的外衣,极具欺骗性,被法律界称为“边缘性违法”行为,是近两年来打假中出现的一个新动向。

  目前,此类商标侵权和假冒皮尔·卡丹品牌的产品在浙江、广东等地生产,销售在全国绝大部分城市占有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给“皮尔·卡丹”公司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损失。
 
  2000年5月,皮尔·卡丹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诉讼,香港高等法院接受皮尔·卡丹公司的诉讼请求;2001年12月6日,香港高等法院做出判决,责令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撤消在香港的注册,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皮尔·卡丹公司带来的损失。

  2001年12月10日,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受托对“皮尔·卡丹世家、皮尔世家”等商标进行了调查核实,“Pierre.cardsj”及“p”字形商标注册证进行检索后发现,“Pierre.cardsj”的商标注册证、“p”字商标的注册证均为伪造。

  但是,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广州皮尔世家发展有限公司在大陆的生产及经营行为并未停止,且在这半年中迅速扩张,对皮尔·卡丹产品的侵权活动猖獗,特别是皮草系列,如皮鞋、皮带、皮包等商品非法生产经营尤为突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公开销售,在许多城市仍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