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啤”六千块买泉标使用权,侵权吗?

〖2002-9-4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泉城广场被命名为“国际艺术广场”,其价值被人重新审视。近日,济南啤酒厂就正在准备注册泉标图案。据介绍,他们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泉标图案商标注册的申请。
     济南啤酒厂早在8月18日之前就办理了泉标图案的商标注册申请手续。经过查询后,确认目前还没有人注册泉标图案。8月27日,济南啤酒厂办好了各种手续,并正式向国家商标局发出申请。
    济南啤酒厂注册的图案为泉标平面图,不包括色彩,注册类别是酒、饮料和食品三个类别。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如果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只花6000多元钱,济南啤酒厂将在最快的时间内,获得泉标图案商标的保护性使用权。这个图案商标,是整个泉标的上半部分,并没有任何中英文名称。
     然据了解,泉城广场管理处对此还一无所知。
    那么,泉标的设计者王天仁和济南啤酒厂对此持什么态度呢?
    “济啤”:这与版权没关系
     济南趵突泉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纪元表示,注册商标与是否侵犯版权没有关系。他们产生注册泉标图案的想法后,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但是经过咨询,得知商标的注册与版权没有什么关系,所以就放心提出了申请。况且,“济啤”作为济南的国有企业注册了泉标图案商标,是对济南城市形象的一种保护。如果是外地企业或一些个体企业抢先注册了泉标,这对济南整个城市的形象是一种损失,对政府的无形财富也是一种损失。
      王天仁:这毫无疑问是侵权
     泉标的设计者、原陕西省雕塑院院长王天仁却坚定地说:“济啤”毫无疑问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王天仁表示,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的著作权被严重侵犯了。这是一种商业行为,在没有征得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注册了自己耗时1年多时间才设计出来的作品,完全是侵权行为。如果把泉标用来做一些非赢利性的宣传活动,或者作为一种景观来让大家欣赏、拍照,他是不反对的。他还表示,自己已经与泉城广场的建设方签订了合同,合同里面规定有关行为必须按照《著作权法》执行。王天仁还举了几年前景阳冈白酒因使用那幅武松打虎的图画而侵权的例子,来证明“济啤”侵犯了他的权益。
    最后,王天仁表示,他希望“济啤”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到底谁是谁非?本网将予以连续关注。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