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商标侵权:三管齐下
〖2002-9-13 15: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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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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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9月15日施行以后,如果还有人胆敢侵权,那么,他们将受到没收侵权物品、赔偿和罚款“三管齐下”的惩治。
据了解,《商标法》和《实施条例》修改的重点之一,就是进一步加强对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其中《商标法》修改赋予工商部门在检查商标侵权过程中,“查封”、“扣压”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物品的职权。《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并加大了工商机关对侵权人罚款额度,规定从原来规定非法经营额的50%以下,修改提升到三倍以下。对无法计算非法经营额的情形,规定了10万元以下的法定罚款额。对侵权人没收侵权物品、赔偿和罚款“三管齐下”,让违法犯罪分子占不到经济便宜。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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