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全程免费

〖2008-9-10 9: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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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长江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申报材料需在10月31日前提交;原“著名商标”不重新认定全部作废 

  2008年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近日正式启动。9日,记者从湖北省工商局获悉,现在至10月31日为提交材料期,评定结果将于2008年末公布。 

  据悉,这是《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于2008年6月份颁布以来的首次“实验”。引人关注的是,此次著名商标的申请、认定和公告过程将全部实行零收费。
 
  所有“著名商标”全部重新认定 

  湖北省工商局在最近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原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的,须重新申请认定,未被重新认定的,丧失湖北省著名商标资格。” 

  这意味着,之前所有的湖北省著名商标须全部重新认定,该局商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因为之前认定的“湖北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上次认定工作离现在已超过3年时间。 

  “根据2008年新颁布实施的规定,之前3年认定一次的著名商标,今后将改为1年认定2次,且有效期也由原先的3年变成现在的5年。”上述人士说。 

  非注册商标首次可以参加评选 

  今年湖北省首次允许非注册商标参加著名商标的认定,而这种方式也是国际通行的。据悉,湖北省拥有大量的非注册商标,其商标所有企业自身也拥有较大的销量,如枝江市七星台镇蒜薹在日本注册的“中国七星”商标,此次就可以参加认定。 

  “非注册商标参加评选,有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品牌发育,对企业发展有促进作用。”该局商广处相关人士介绍。
 
  据介绍,在湖北省近三年的销售额(经营额)、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位置靠前的企业,都可以参与认定。其中对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商标,在认定时予以优先考虑。 

  认定过程“零收费” 

  湖北省工商局特别强调,此次著名商标的申请、认定和公告过程将全部实行零收费,以减轻有关企业的负担。企业在此过程中被要求收费,可以向湖北省工商局等部门投诉。除不收费外,为培养本地品牌,今后湖北省还将设立省商标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著名商标所有人奖励制度。 

  据悉,此次认定工作的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本年度结束前将公布认定结果。企业可以登录湖北省工商局网站(http//www.egs.gov.cn/structure/index.htm)下载《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和《湖北省著名商标申请人登记表》,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当地工商局。(记孙厚光 实习生吴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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