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例商标权质押 贷款百万

〖2008-9-17 8:1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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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海峡都市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16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永春老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春老醋”)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了一份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贷款额为100万元。福建省泉州工商部门透露,企业以商标专利权进行质押贷款,在泉州尚属首例,在福建省乃至全国也不多见。

  据了解,商标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商标专用权做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的融资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优势行业中具有相当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质民营企业,或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其拥有的品牌为该行业的顶尖品牌。

  业内人士称,商标权质押贷款,可以解决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帮助企业突破生产经营扩张的资金瓶颈。需要注意的是,用于质押的商标专用权须是有效期内的合法《商标注册证》。

  永春老醋此次用于质押担保的商标是1987年5月注册的,商标图案标有“桃溪”文字及图形,是泉州市知名商标。创建于1955年的永春老醋,随着企业不断扩张,融资问题成为当前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2008年7月份,在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工商部门的协调下,获悉贷款新模式的永春老醋开始与当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接触。

  泉州市工商局商广科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及福建省银监会,9月出台了《福建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商标质押贷款额度不超过商标评估额的50%。为此,永春老醋与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了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质押贷款额为100万元,占该商标586万元评估额的17.06%。

  永春老醋相关负责人称,2008年,泉州市工商局出台了相关政策助推商标权质押贷款,这种贷款新方式的突破,为企业解决融资难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也使更多的企业看到商标的价值所在,激发创品牌的意识。(记者陈骏 通讯员吴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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