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法规无退出机制 撤伊利等驰名商标难

〖2008-9-18 16:4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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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新民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9月16日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全国共有22家奶制品企业的部分产品含有三聚氰胺,而其中蒙牛、伊利等国家驰名商标都榜上有名。很多网友认为,蒙牛、伊利等奶制品,出了这样的质量问题,已经没有资格再作为国家驰名商标出现,然而据新民网了解,国家驰名商标虽然由国家工商总局进行认定,但是在撤销认定方面却存在法律空白。

  上海大学法学院商标法专家许春明认为,2003年我国出台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然而在该规定以及《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中,都没有明确撤销驰名商标的标准,也就是说,没有对撤销蒙牛、伊利等驰名商标做出程序规定,这在法律上存在一个空白。

  许春明同时表示,工商总局作为认定单位,理论上仍可以执行撤销蒙牛、伊利等驰名商标的权利。(戴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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