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七公”被抢注烧鸡商标
〖2008-9-22 17:0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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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博锐管理在线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在金庸所著的《射雕英雄传》中,“北丐”洪七公爱吃鸡,江湖传闻他“每天一只鸡”。如今,“洪七公”真和鸡扯上了关系,不过这一次是因为“洪七公”被人抢注成了烧鸡商标。
    从南京正道商标事务所获悉,“洪七公”商标刚刚获准注册,国家商标局已下发正式的商标注册证书。“洪七公”商标注册范围包括肉、死家禽(包括鸡、鸭等加工肉制品)、果肉、蛋、牛奶制品等,有效期10年。
   “洪七公”商标注册人是南京的一家食品企业。据悉,该企业的一个主打产品正是烧鸡。有关人士认为,将“洪七公”商标使用在烧鸡品牌上,有利于提高产品知名度,能迅速引起消费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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