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香港知识产权署助理署长冯淑卿女士

〖2008-10-23 13:2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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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人民网:《中国知识产权》14期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中国知识产权》:香港是经济非常发达的地区,而且自己的特点也很明显。历史上,在知识产权制度的创建和实行方面香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洲大陆,还有您更熟悉的英国、澳大利亚有什么渊源联系与异同?

  冯淑卿女士:香港的知识产权有很长的历史。 
 
    早在1874年,香港就已经开始实行商标注册.那时候香港成立的商标注册处,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商标注册处,比英国还要早。另外版权保护在香港也有超过90年的历史。1997年,香港专利法也开始本地化了。1990年,香港知识产权成立,至今已经16年。该署成立以前香港知识产权事务是由政府的一些其他部门分担的。当时政府看到形势发展有必要设立这样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知识产权事务,并吸收和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人才来做。我是1992年加入知识产权署,也很有一段“历史”了。十几年做下来,真的是越来越感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然,你们可能会关心香港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就是说香港知识产权法是从哪里来的。我自己就是一个律师,对此有相当的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和第一百四十条,香港应该有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制度。这就是为什么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还会与中国进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的交流的原因。由于香港以前曾经是英国殖民地,所以历史上商标、版权保护制度与英、美关系密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条,香港回归祖国以前的法律,只要与基本法没有冲突在回归后就可以保留。

  《中国知识产权》:这些来源于英、美的法律制度近来有没有新的发展?

  冯淑卿女士:知识产权法律很有魅力的地方之一就是它们自身发展变化就很快,因为它们同科技、经济的联系太紧密了。香港知识产权署就设在科技及工商局。所以,香港回归后时间虽然不是很久,知识产权法律还是有几次新的修改。修改围绕的核心是为香港科技和经济发展创造最良好的环境。

  《中国知识产权》:这些新发展是更强调了自己的特点,还是更与世界潮流趋同?

  冯淑卿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同时,香港又是许多国际知识产权条约或者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组织的成员,如人们非常熟悉的世界贸易组织,它有一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从法律关系上讲,香港当然遵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不过国际条约只是最低要求。香港会根据自己地区的情况,制定最能促进本地区发展的法律并保证执行。1997年,香港专利法也开始本地化,我们实行三种专利形式:标准专利,保护期为20年;短期专利,保护期为4年,可续展一次,共8年;外观设计,保护期为5年,可续展4次,共25年。香港的标淮专利实行注册指定国家专利的制度,在过渡期内被指定的专利局有中国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有资格获得香港标准专利权。商标法原为1950制定,2003年我们制定了新的商标法,注意符合科技的新发展,允许味道、声音注册商标。而且,申请人可以用一个申请申请一个类别的商标,以前一个类别的申请,需要多个申请表格,不方便的。现在商标七十多个类别,申请人生意做大了放在一起,可以减少很多麻烦,也容易及时形成保护。版权方面正在做新的立法修订。若根据2001年制定的《版权条例》,一个人不卖软件,但使用盗版软件也可能负刑事责任。今年3月拟定的《2006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参照了美国、英国、新加坡的法律,将对原《版权条例》对使用者的法律责任规定有所放宽。如放宽平行进口版权作品的使用限制。目前,任何人输入电脑程式除外的任何一类平行进口的版权作品在业务中使用,一律会招致民事法律责任。此外,如平行进口的版权作品是在该作品首次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发表后的18个月内输入香港的,则有关人士可同时负上刑责。条例草案建议免除有关业务最终使用者输入和管有平行进口的版权作品在业务中使用的刑事及民事法律责任。这些合乎世界潮流且本地特色明显的法律,是在遵循国际条约并充分考虑香港的经济地位和商业特征后制定的。我们在考虑本地区情况时是很需要付出努力的。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平衡多方面的利益。

  《中国知识产权》:香港商业机构的商标意识应当很到位吧,但您到内地讲课时指出也有误解。请特别介绍一下香港的商标和公司注册制度,这应该是相关商业机构最关心的,或许也是他们从知识产权角度最需要注意的?

  冯淑卿女士:在香港商标意识也还是需要灌输的。2000年以来,香港知识产权署每一年都要做关于公众知识产权认识方面的调查,到今年已经是第七年了。有些遗憾的是,2006年5月发布的香港商业机构知识产权意识调查结果显示,商界人士中仍有54的受访者存有这样的误解:拥有某营业名称或公司注册名称,便足以阻止其他人使用自己的公司名称作商标使用;在内地注册了商标、专利或外观设计后,有关知识产权也就会在香港自动受到保护。所以,我们认为还应加强宣传,纠正他们的错误认识。让他们来到我们的部门及时注册商标,以避免别人的抢注。我非常希望明年的调查结果会有大的积极的变化。同时我们也关注到内地。今年3月我到广东省湛江市参加中小企业研讨会,就强调了商标注册与公司注册的不同。在内地,有人看到有的香港公司名称与内地著名的商标一样,就以为这家香港公司与该内地著名商标有联系,也是一个出名牌产品的公司,甚至会误认为它与内地的是同一公司、同一商标。这里要注意,在香港,只要不重名就可以注册有限公司,还可以同时注册英文和中文名称。还需注意,香港税务局有一个商业登记处,但公司注册、商业登记均不等于也不能代替商标注册。香港知识产权署鼓励企业同时在香港与内地注册它们的商标,以保护它们的权益。

  《中国知识产权》:香港知识产权电子服务提供了哪些便利?

  冯淑卿女士:香港知识产权电子服务从2003年开始。政府提供免费的电子检索服务。当事人也可以在网上提交专利、商标、外观设计的申请。新电子服务已经是互动服务。互动服务的优点很多:允许当事人及时处理,而且快速、方便、准确。互动服务当事人不需要寄送资料给我们,中间不需要人手,就可以减少错误,加快修改。如果有邮差,差不多要一个星期,现在申请人自己修改,续期、更改姓名及地址,不会错。而且二十四小时,随时随地在互联网上可以操作。我们做的真是不错,不同的地方都有来学习的。有新加坡、英国等等。2005年9月,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还派人来与我们交流电子互动服务。现在香港40商标申请和超过20的专利、外观设计申请是通过我们的电子互动服务实现的。我们希望继续推广应用。香港的便利条件是:地域小,电脑、互联网使用率高。

  《中国知识产权》:在香港的知识产权注册,申请商标的来源地香港特区占41,申请短期专利的来源地香港特区占61,申请注册外观设计的来源地香港特区占46,申请标准专利的来源地香港特区占1。这与香港的经济地位、经济特点有关吗?以后会是什么趋势?

  冯淑卿女士:这些数字显示,香港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比重在加大,也就表明香港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在提高,事实上,我前面说过,2000年以来香港知识产权署每一年都要做关于公众知识产权认识方面的调查,7年来的调查结果显示,香港人的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是很快的。现在香港人知识产权认知度很高,不仅商界机构超过95,就是公众也有超过90知道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外观设计。这些数字还说明,香港知识产权制度保障了自己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香港是国际城市,大部分知识产权注册来自外地,展示了她作为国际城市应有的活力和魅力。短期专利香港本地区的最多,说明香港自主创新非常活跃和广泛,并很讲求实效。同样外观设计比重较大,表现了香港人富创新精神且注重商品品位——好看新奇的产品自然更受人喜欢。商标则是权利意识和自主经营理念的外在体现。在发展趋势上,香港的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数量和品质会不断提升,作为国际城市,香港同时以良好环境吸纳投资的能力也会不断增强。我们不仅会有好的立法,还会有严格可信的执法,但这都远远不是我们的终极追求。我们最希望看到的是,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足以使侵权现象减少到消失,并且在尊重别人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善于创造自己的知识产权发展自己的事业。香港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创新科技署,帮助专利申请人申请资助。费用是很可观的,最高可有10万或为全部费用的10。而所有上述目的的达成则有赖于宣传教育。

  《中国知识产权》:2005年11月,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开始上映时,一辑由美国加州州长施瓦辛格与香港艺人成龙联合演出的反盗版宣传片也在香港首映。据说这是施瓦辛格、成龙与香港知识产权署联手打击盗版。当然这部反盗版宣传片在中国大陆也出现了。那么在香港这个经济已很发达的地区,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是怎样的?还存在“宣传”、“教育”问题吗?

  冯淑卿女士:香港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应该说是提高得很快,刚才也讲到一些数字。但我们还是有不满足。“宣传”、“教育”的开展已经超过10年了。教育的推广,以往主要在学校。针对中学生,我们制订了“学校知识产权导师计划”、“童军尊重知识产权推广计划”。现在,我们又在向中、小企业推广。香港政府每年有400万港元用来做这方面的推广工作。宣传形式我们注意对市民的吸引力和号召力。邀请施瓦辛格、成龙制作宣传片,播放后人们的反响就很好。我们还制作了宣传知识产权的电子游戏。我们努力尝试用最好的方法去表达知识产权推广的主题。在国际上,我们很受好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有两个宣传教育做得好而被肯定的成员,其中一个是澳大利亚,一个是香港。今年10月,香港要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另两个成员澳大利亚、新加坡共同举办一个工作坊,介绍我们三地的经验,让其他18个成员一起分享。届时将展示我们香港是怎样向中学生进行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的。

  《中国知识产权》:请您谈谈经济发达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冯淑卿女士:要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对于自然界来讲,一个地方的气候状况就是它的环境条件之一。对于经济社会来讲,一个地方的知识产权状况就是它的环境条件之一。我们可以比较。从一个知识产权很多且保护很好的地方的经济发展程度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关系,从一个知识产权很少且保护不好的地方的经济发展程度我们也可以感受到这种关系。将一个知识产权原来很少且保护不好到后来知识产权很多且保护很好的地方的经济发展程度前后对比,我们更可以感受到这种关系。作为律师,我以为维护好一个地方的知识产权状况非常重要,而且真的不容易。一个保护古文物的法律可能许多年都不会变,但一个当时很先进的知识产权法,5年后可能就不行了。当然知识产权状况不只是立法,还有执法等诸多方面。所以,永不松懈地改善、维护好香港的知识产权状况,是保障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所必须的。

  《中国知识产权》:您负责香港知识产权署与内地的联系活动,最后可以请您简要讲一讲香港知识产权发展与内地发展的关系吗?

  冯淑卿女士:与内地的联系真的很密切。与中央机构有联系,包括持续超过10年时间的内地与香港、澳门三地知识产权研讨会。此外还有许多不定期交流,如前面讲过的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派人来与我们交流电子互动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有官员来了解香港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情况。与地方的联系就更是广泛。2005年,香港、澳门与内地9省区知识产权部门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香港与广东省的联系则可形容为水乳交融。我愿意讲一下香港与内地联络的3个作为。1、可以节省资源。不单指执法方面,也有知识技术推广合作。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法律保护,终极目的是产生财富。2、香港在内地有投资。让内地了解香港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内地保护好香港知识产权,也使内地注意在香港多注册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保护好。3、香港是一个国际化城市。她的位置比较特别。历史地讲,香港人更懂得西方人的想法。香港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可以帮助内地人不单单在中国内地做生意,还可以在香港、在世界各地做做生意,因为他们有能力帮助内地人保护好他们在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你们和你们的读者知道,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技术,还有文化、思维习惯在里面。我本人就接触过许多这样的案例。香港与内地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可以很好地配合,把我们的知识产权利益扩展到世界。

  《中国知识产权》:谢谢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的采访。

  冯淑卿女士:也谢谢你们,谢谢《中国知识产权》。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第八条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第一百三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科学技术政策,以法律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成果、专利和发明创造。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确定适用于香港的各类科学、技术标准和规格。

  第一百四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文化政策,以法律保护作者在文学艺术创作中所获得的成果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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