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名称的“牛鬼蛇神化”值得关注
〖2008-10-27 10:4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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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大河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饭醉团伙”(犯罪团伙)的餐馆名,“心存鞋念”(心存邪念)的鞋店名,“飞发走丝”(非法走私)的理发店名,“包二奶”的内衣店名等等,可谓千奇百怪(2008年10月22日《武汉晨报》)。近几年来,武汉市个体商贩店名的诡异亵邪、追污逐浊和“牛鬼蛇神化”倾向有日渐泛滥之势。除了谐音的负面低级,还有的干脆就粗俗露骨地叫“武疯子烧烤”、“一撮毛餐厅”、“黑心汤圆”、“四十大盗”、“土匪鱼”、“黑店”之类的名称。这些恍如五毒俱全大杂烩的店名,映照和折射出扭曲畸形的价值意识,以及趋罪附恶的晦黯心理。那些标榜犯罪、张扬丑恶、渲染颓唐、崇尚封建迷信的“垃圾”店名,不仅污染人的视觉和心灵,而且毒化着商业氛围和精神世界、败坏着社会风气,是对精神文明建设和“真善美”主流价值观的恣意反动。为致力于诚实守信、健康积极的商业文化和环境,应尽快对那些“垃圾”店名予以清理。 
    值得关注的是商用名称之“牛鬼蛇神”化已非止武汉一隅,全国各地均有着不同程度的存在。譬如河南焦作市一火锅店取名“周扒皮”,大概寓意着要狠宰顾客扒下一层皮来。湖南某市一饭馆将“土匪鱼”招摇于店牌之上,为打家劫舍、烧杀抢掠的土匪张目。京城出现过一种名为“吸血鬼”的深红色饮料。用这种狞厉恐怖、秽气四溢,避之惟恐不及的血腥形象命名,无异于在讴歌和肯定“吸血鬼”。山东济南市某玩具店的店名是“稀特乐”(希特勒),一个发动世界大战的战争狂人,搞种族屠杀和种族灭绝,给人类带来深重浩劫的纳粹头子,竟然也通过谐音的方式被每每地炫耀于招牌上,传播于人们口语中。这玩具店主究竟在宣泄一种什么情绪、传达一种什么信息?
在江苏南京市唐山路有家餐馆名为“八锅联军”(八国联军),每次看到这个店名都让人郁闷不已:一百多年前野蛮侵略中国,一路烧杀劫掠的八国联军如今又来到了中国?广东惠州市一村民在大路边开了一茶叶店,寡廉鲜耻地取名为“汉奸茶庄”。汉奸是什么东西?汉奸就是投靠日本侵略者为虎作伥,帮着日寇残害骨肉同胞的走狗,是认贼作父卖国求荣的民族败类。将之奉为店名的无耻举动,不能不令人震惊和慨叹。尤其匪夷所思的是,某相当规模的企业也把自己产品命名为“酒鬼”。“鬼”在中国主流文化中始终是腐恶和败坏的象征,也是封建迷信中的主角之一。据专业辞书诠释,鬼乃迷信传说中死人的灵魂。鬼怪、鬼话、鬼魂、鬼祟、鬼胎、鬼混、鬼火、鬼蜮、鬼子等等,无一不带有强烈贬义。诸如此等以丑为美、以耻为荣的商用名称,既是社会价值劣化、风气窳败的佐证,也势将成为道德泯灭、法律失效和文明蒙垢的源头。
古往今来在商业名称的确定上,商家贾子们始终秉持着憧憬美好、寓意财富、蕴涵吉祥、高雅文明、健康大气等理念,因而使之既有浓郁个性色彩,又彰显着对于“真善美”的向往追求,也标示着鲜明的时代印记。然而近些年来在商业店铺和产品取名上,某些人的价值指向发生了急剧劣变,愈来愈失之于低俗化、变态化、嗜暴化和崇罪化。因而原本属于垃圾和渣滓的东西,反而被他们所青睐和趋附,以往被鄙视、不屑和唾弃的糟粕,却成为愚昧颟顸者炫耀时尚的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和图形。而公然渲染和标榜犯罪、土匪、黑店、毒品、走私、汉奸、黑心、酒鬼之类的名牌,已明显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店铺或产品名称乃是相关者思想境界和价值取向的外化,也是观察社会风气、道德状况、商业文化的窗口,以及人的心理轨迹、价值判断和情感抉择的晴雨表,决非无关紧要的“取名小事”。庄重肃穆、文明向上、公理正义等等遭到亵渎和戏弄,而土匪、奸商、犯罪、毒品、囚犯、汉奸、希特勒、吸血鬼、侵略军等负面事物却被青眼有加和顶礼膜拜。这种竞相攀比、愈演愈烈的商用名称加速“牛鬼蛇神化”现象,已成为一个个荼毒社会和人们心灵的污染源,助长着社会风气的加速腐败。因而不能再坐视其泛滥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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