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事业30年辉煌
〖2008-10-29 17:1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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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知识产权,一个地道的制度舶来品,在30年前的中国,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建设。 
1981年,风华正茂的理科研究生田力普,进入刚刚成立一年的中国专利局工作。很快,他作为中国专利局首批外派研究生,穿着土气的西服,赴德国马普专利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在欧洲专利局、德国专利局、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等机构,学习和研究专利法律制度。如今,这位当年的青年才俊已是现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作为重要的见证人,他用“辉煌”形容我国改革开放30年知识产权事业的巨大成就。他说:“能够亲身经历和亲眼见证中国知识产权事业20多年来的蓬勃发展,并为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感到无比自豪。” 
的确,我们没有理由不自豪: 
中国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上百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中国实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模式,赢得了中外当事人的赞许; 
中国持续多年专利申请量和注册商标量均列世界前茅,截至2008年3月底,我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419.9万件,截至2007年底累计注册商标达303万件; 
中国自1980年以来,参加了18个相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在多边层面上,已经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向主动参与者; 
中国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智慧劳动,让创造更具活力,保护更加有力…… 
30年前打开国门,知识产权与三资企业、三来一补、星级酒店等许多陌生的词汇,一同闯进了中国人的生活;30年后,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大飞跃,知识产权已然成为全球竞争的博弈筹码,在当下中国急速升温成为超热词汇。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学会重视与尊重专利商标版权,甄别品牌,买卖正货。像成都双流县永安镇农民,种地瓜卖地瓜,还不忘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2004年,新华字典收入“知识产权”辞条。 
【智慧雅典娜出现在中国】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新时代的坐标,中国知识产权事业也由此步入元年。 
1979年1月,邓小平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美国,方毅与美国能源部部长施莱辛格签订了《中美高能物理协议》,其中,提到互相保护版权。 
就在这年的上半年,我国分别成立了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起草小组。 
立法启动之后,观念冲撞随之而来。 
年过八旬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寿康回忆:“我们开始考虑建立自己国家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对于这个问题,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专利法的起草过程当中。很多影响大的部委及领导都有不同的意见。我还记得由方毅副总经理亲自主持,在中南海第四会议室讨论,很多白发苍苍的老部长、老科学家,整天开会也没有地方休息,大家进行认真激烈地辩论,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 
戈泊在一本普及读物《专利,企业家手中的矛与盾》中写到:承认技术是商品,是实行专利制度的前提,这是从根本上否认了以前那种“一家引进,百家共享”、“无偿使用他人劳动成果”的传统做法,是价值观的根本性转变。我们过去不仅不承认创造性脑力劳动的成果,而且大批“知识私有”、大批“唯生产力论”,无偿使用他人劳动成果是天经地义。 
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反对意见大致集中两点: 
第一,专利是属于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性质不符合; 
第二,从技术上看,西方发达国家和我们之间的差距很大,如果我们起草了专利法,保护专利可能导致保护外国人的利益。 
“很多人不了解专利制度。于是邓小平同志指示大家,带着问题去学习、去请教、去调查。经过学习调查以后,大家的意见逐步统一了,觉得在过去吃大锅饭的政策下,对于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发明创造,不是一种激励作用,而是一种泄气作用,因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可能失败,不干更保险。”郭寿康说。 
他还举了当时的两个惨痛教训: 
水胶炸药是美国杜邦公司的专利产品。我们费了很大的劲儿生产出来,在天津塘沽上了船。这时候,美国杜邦公司发表声明,称这是美国的专利,大陆货物一旦在香港靠岸,他们将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海关扣押产品。这一损失不言而喻。 
还有袁隆平先生的杂交水稻,也是经典案例。美国西方石油公司董事长哈默应邀来华考察,他把我们的水稻引进到美国后效果很好,第二年要扩大试种。美国人查了一下专利,结果当然没有。他们还查出,杂交水稻可以细分为46种技术,我们已经将其中42种技术无偿送给了别人。后来,袁隆平在继续开发杂交水稻上遭遇了很大的经费困难。 
“因为我们不懂专利,没有专利制度,所以产生了这么一个后果。当时叫做捧着金碗讨饭吃。”郭寿康说。 
那时,天津引进12英寸电视机显像管生产设备,国外商人公开说,中国没有专利制度,要价就得高10倍;美国向我国转让乙烯生产技术要价312万美元,同样的技术给日本是89万美元;西德西门子公司转让给我国的工业气轮机技术是460万美元,给日本只有12万美元。尽管价格是由多种因素形成,但我国没有专利保护,是价格谈不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一些人的看法。 
商标和版权立法,没有遭遇专利这样大的思想交锋。 
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沈仁干说,他特别怀念邓小平和胡耀邦,邓小平为知识分子证名,胡耀邦为版权法开道。1979年4月21日,国家版权局向国务院呈上报告,要求建立版权机构制定版权法。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耿飚请中共中央秘书长兼宣传部长胡耀邦批示,胡耀邦批示:“同意报告。请你们尽快着手,组织班子,草拟版权法。” 
1982年商标法、1984年专利法、1990年著作权法相继出台。1986年的民法通则,首次确认了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1985年4月1日,中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收到国内外专利申请3455件,被誉为世界专利史上的新记录。拿到了中国专利申请第一号的,是航天工业部207所的胡国华工程师。他从3月29日下午起,自带被褥,等了3天3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副主任韩秀成至今记得当时的场面:“大家放鞭炮很兴奋。我采访胡国华,他说就是想表达对十一届三种全会所开创局面的无比振奋心情,表达对党中央、国务院鼓励发明创造的敬意,表达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对实行专利制度的热烈拥护。” 
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的阿帕德·鲍格胥博士来电称:希腊神话中的技术、智慧之神———雅典娜,一手拿着盾牌已出现在中国。 
鉴于中国专利局第一任局长武衡的开拓性贡献,2004年,中国科学院报经国际天文联合会小天体提名委员会批准,命名国家天文台发现的一颗小行星为“武衡星”。 
【心态开放奠定立法成就】 
心态开放而非盲目抵制,令中国知识产权立法成就举世瞩目。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实施细则,还陆续颁布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音像制品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等保护和管理条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说:“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加之今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和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中的相关内容,我国初步形成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适应国情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郭寿康认为,2001年中国加入WTO,知识产权作为WTO三大支柱之一,对我们的挑战是很大的。他说:“那时候,考虑到国内外技术水平差距较大,我们一旦加入,是不是对我们很不利?有些部门是不是会有摧毁性的打击?比如医药行业。大家都很担心,但实践证明我们挺过来了。” 
从1999年底开始,我国即着手对知识产权立法进行集中清理,并实施了立、改、废工作,逐步兑现与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接轨。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说:“在知识产权方面,我国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客体。”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修改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取消了行政机关的终局决定权;二是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客体,新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并修改了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的相关条款,对未披露信息提供保护。 
随着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近年来我国又进入了新一轮对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表示,第三次商标法修改主要设想是缩短商标审查周期,完善商标的确权程序,提高对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对商标企业的服务水平,同时也考虑与国际商标条约的接轨和衔接。 
预计将于2009年上半年通过的专利法修正案,将提高授予专利权的标准;增加促进专利技术推广运用的规定;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同时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以达到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并充分行使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赋予的权利。 
同时,我国将加快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田力普说:“对于我们的长项,如传统知识、遗传资源、生物多样性、地理标志等,我们还缺乏应有保护;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积极参加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公约和条约。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我国还先后加入了包括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等在内的总计18个国际公约、条约和规定。 
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沙德在2007年10月在上海举办的一次知识产权论坛上,赞扬中国在知识产权工作上的成就。他说:“中国的情况要远远优于印度。原因可能在于中国在25年前就开始认真构筑基础框架。” 
现在,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调整与变革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发达国家希望借重我国特殊地位,影响与说服发展中国家,以实现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主导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走向的目的;而发展中国家在部分重大国际知识产权问题上,与我国立场接近,有着共同的关切,希望借重我国在相关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的地位,更广泛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多边层面上,我国已经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向主动参与者,以维护国家利益、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 
田力普说:“我们讲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仅用20多年时间,走完一些发达国家一两百年才走完的路,但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重拳执法不摇摆不含糊】 
2008年奥运期间,北京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实现零投诉。国际知名品牌权利人、奥运会国际合作伙伴、供应商、赞助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没有任何投诉,广大国内外消费者也没有就知识产权问题提出任何投诉。 
据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介绍,为保护奥运知识产权,北京市开展了保护奥运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制定了奥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动方案,并全面落实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和无假冒商标示范商场制度。 
事实上,严格执法,一直是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持有的坚定立场。 
风云30年,随着全球知识产权发展与国际竞争的日趋复杂激烈,知识产权问题已变得越来越敏感,成为发达国家频频挥舞打压发展中国家的大棒。在立法上挑不出中国大毛病的美、欧、日等国,不断指责中国的侵权、盗版现象,敦促中国政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以致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我国领导人与上述国家领导人互访必谈的话题。 
其实,很多中国人都明白,搞市场经济,企业要赚钱,就必须遵守共同的市场游戏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需要的,无论发达国家施压不施压,中国都将严格知识产权执法,我们的法律不是摆设。 
20多年来,在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并行运作的保护机制下,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成效显著。2004年,中国还成立以国务院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就司法保护,1985年至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受理和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分别为11.5万多件和11.1万多件。高检院建立了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说,仅2007年,中国法院共审理民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共21400多件,对其中4300多人作出了有罪判决;200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21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及时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法律适用问题,提高了打击力度;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开通,至今已上网3万余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成为国内外了解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重要窗口。 
从1993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以来,各高级法院、许多中级法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目前已达172个。 
在行政保护方面,专利、版权、工商等执法部门不断加大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力度。“蓝天行动”、“山鹰行动”、“反盗版天天行”、“雷雨行动”、“天网行动”等专项打击结合日常监管,此起彼伏展开;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在各地普遍建立;工商、版权、知识产权等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海关执法初步形成了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知识产权执法体系;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中南十省市建立了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保证了跨地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有效查处等。 
据统计,1983年至2007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6.9万件;2003年至2007年间,全国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6427件;仅2007年,全国版权机关就取缔违法经营单位13170家,查获地下窝点1224个,行政处罚9816起。 
商业软件联盟(BSA)的统计方式比较古怪,但它的统计数据也显示,备受攻击的中国的PC软件盗版率持续下降,中国是新兴市场中盗版率下降最为显著的国家。 
与假冒、盗版等侵权行为做斗争,显然是一项长期工作。中国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打击,同时也承认其艰巨性。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坦率地说,由于中国版权保护起步晚,版权领域存在优秀的原创作品不多、缺乏快捷方便的版权使用机制以及一些领域的侵权盗版问题还比较严重等问题。 
德国专利商标局局长沙德说:“对一个引入相关法律体系不过25年的国家指手画脚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但只要我们想到欧美国家已经拥有200多年的法制传统,就不得不对刚刚起步的中国多一些耐心。” 
他说,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产品剽窃几乎伴随着整部工业发展史。30年前,日本是世界首屈一指的仿造冠军,今天他们已经摘掉了这顶帽子;19世纪的德国也是如此。当时德国最爱抄袭技术领先的英国产品,以至于到了19世纪中叶,英国人强令德国人在自己的产品上注明“madeinGermany”的标志,想不到到了19世纪末叶,德国制造成了最好的质量说明。 
事实上,频频指责中国企业侵权的同时,外国企业从未放慢在中国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的脚步。到2007年,已有10.3万件国外企业商标在我国注册;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居世界第4位,其中近半数来自国外申请。 
【优化制度进入战略主动】 
2008年6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说:“从我的观察来讲,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由此进入战略主动期。也就是说,中国正站在一个战略全局的高度,考虑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来实现我国的科学发展。” 
约7600字、颇为宏观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重在构建制度。它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指导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一纲要的实施,将逐步解决我国176个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问题,而其中的120多个问题,均涉及到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和强化政策措施等制度层面,其中不乏一系列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5年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从‘保护’到‘战略’,是从单一思路到全方位的部署,这是一个重大转变。” 
“战略不仅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还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人才培养、宣传教育、中介服务等方面。这将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支撑。”田力普说。 
30年市场经济的摔打,教会了我们很多东西。中国今后的发展道路怎么走?吴汉东教授谈的两个观点,基本代表了主流看法: 
第一,我们不能走资源耗费型的发展道路,中国不可能再靠牺牲环境、耗费原材料、提供廉价劳动力来参加国际经济的分工与合作; 
第二,中国不能走技术依赖的发展道路,凡是创新型国家对外技术的依存度都不超过30,像美国、日本对外技术的依存度只有5以下,但中国现在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以上。 
出路在哪里?吴汉东也是两个观点: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说:“我国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缺乏核心竞争力,缺乏国际知名品牌,这三缺乏集中到一点,就是缺乏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没有先进的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将难以实现。” 
研究和统计表明,世界上二十个左右的创新型国家拥有全球90以上的发明专利;在全球500强企业中,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对企业贡献率超过80。 
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顺德教授认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国已陆续推出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该是与上述战略相平行的国家发展战略。” 
他说,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该特别注意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与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意识;二是树立知识产权发展意识,即知识产权推动科技经济发展,自身也在不断发展;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竞争意识,学会用知识产权进攻,也要学会对滥用知识产权说不。 
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表示由衷地欢迎。他说:“一个全副武装到牙齿的人,在跟一个手无寸铁的人打仗是什么结果不言而喻,我们目睹这种情况比比皆是。这是国家为什么要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毫无疑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具有里程碑意义。在纲要的指引下,知识产权制度将更加有力地助推中国企业摆脱仿造、走向制造、实现创造,再造下一个辉煌。 
面对中国知识产权建设成就,智慧正义的雅典娜怎能不惊叹!(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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