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山“城市客栈”酒店品牌陷纷争

〖2008-11-4 23:4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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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山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起因:两家“城市客栈”相继现身中山

    今年,在广东中山市突然出现了两家名为“城市客栈”的酒店,且两家酒店的外墙色调与风格几乎一样。有客人就立刻告知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于是深圳公司又立刻派出人员进行调查,发现除了其在石岐开了一家“城市客栈”酒店外,在东区还另有一家公司的“城市客栈”的酒店。于是,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0日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中山市城市客栈酒店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追究中山市城市客栈酒店有限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中山市城市客栈酒店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酒店经营中使用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禁止中山市城市客栈酒店有限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城市客栈”商号。

    纷争:谁是李逵谁是李鬼各执一辞

    据深圳公司反映,作为精品商务连锁酒店品牌,他们自2004年5月城市客栈新侨店开业至今,已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城市客栈精品商务连锁酒店共22家,2006年,城市客栈还被评为“2006年中国经济型酒店十大影响力品牌”;2007年酒店星光奖评选,城市客栈荣膺中国经济型酒店十佳最具影响力品牌奖;同时,城市客栈还获得《理财周报》2007最具成长性连锁企业。其使用的“城市客栈”商标已于2007年8月21日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第4011777号《商标注册证》,取得“CityInn城市客栈及图”服务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核定服务项目(第43类)为“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咖啡馆;餐厅;备办宴席;饭店;餐馆;快餐馆;酒吧;茶馆;旅游出租房屋”。

    同时,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于2008年年初在中山市筹备经营城市客栈酒店,于2008年4月3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城市客栈中山石岐店于2008年5月27日正式开业。2008年6月4日,中山市城市客栈酒店有限公司也以“城市客栈”为商号注册成立,并以“城市客栈”为酒店名称在中山市东区东裕路经营酒店,对外提供酒店服务。在酒店招牌、广告牌、服务标志、账单等上面使用“城市客栈”、“CITYINN”字样,致使众多消费者认为该酒店系深圳市城市客栈有限公司所开办的“城市客栈”连锁酒店之一。

    而中山公司则反映,他们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就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并获得核准“中山市城市客栈酒店有限公司”的名称,因为公司在中山市,所以为了突出公司的字号,在外墙装修时只写“城市客栈”,再把它直译为CITYINN,英文全部用大写,为了美观,没有把公司的全称都写出来,这也是符合商业习惯的。深圳公司的商标是由“图形文字英文”组成,中山公司只是使用自己的字号及英文的直译,并没有深圳公司的两片叶子,且它的英文是大小写结合的,而中山公司的英文完全是大写。深圳公司的商标是2007年8月21日才被核准的,比中山公司的字号获得核准晚了一个多月,因此中山公司并没有侵犯深圳公司的权利。

    结论:法律将作出公正的判决

    当记者向有关律师咨询此案时,律师们都缄口不言,认为公审前与没有看到双方的确凿证据前,都不好下定论。不过从此番纷争中可以看到,品牌的纷争,已经从当年的产品品牌,向更多的领域扩展了,这次的酒店业品牌之争,不仅让市民看到了有形资产有纷争,也看到了许多无形的资产同样存在着纷争。如何维权,保护己方的利益?法律将依法办事,给予公正的判决与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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