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姥姥”代言柴鸡蛋
〖2008-11-6 8:5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北青网 - 法制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近日,北京大观园率先将“刘姥姥”注册成农副产品商标,而柴鸡蛋将成为旗下首款商品。
4日,大观园园长马浚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刘姥姥”品牌经过近一年的商标申请,终于在近日获批。虽然“三聚氰胺”事件让鸡蛋销售颇不乐观,但自信的“刘姥姥”承诺,新产品将会在年内上市。
马园长说,近期他们正在与一些符合国家标准的养鸡场接洽,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只有获得检疫证书的鸡蛋才能冠以“刘姥姥”的名号,并且在大观园也会开辟专门的推广区域,作为旅游附属品供市民购买。
不仅如此,大兴采育的桃子、四季养生杂粮、乡村游也将成为“刘姥姥”品牌下的产品。尤其是采育大桃,每个都在1.5斤以上。“试卖了一阵儿,5块钱一个都有人抢。”一位商户说,首战告捷让他看到了品牌的力量。
除了农副产品,《红楼梦》里的其他人物和场景也有可能步“刘姥姥”后尘,成为注册商标。届时古典婚庆、寿礼、酒品都将出现《红楼梦》的影子。“可能某一天,贾宝玉不仅是书中的人物,有可能还是某款玉器的品牌。”马园长说,现在有很多优质产品因没有形成品牌效应而缺乏竞争力,他们这样做就是要把无形资产品牌化,让生产者和大观园得到双赢。
如此注册商标是否合法?4日下午,记者致电宣武工商局商标管理科,工作人员解释称,如果商家准备注册的名称之前没在相关商标管理部门注册,则是合法的,但所申请的名称必须在法律法规要求范围内。(冯祎)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