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商标是否侵权 竹叶青再上法庭讨公道
〖2008-11-12 8: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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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四川新闻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红叶
    一审败诉后,著名的四川峨眉山竹叶青继续要求自己的商标主张。11月11日,四川省人民高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商品侵权案。
    2003年10月14日,竹叶青公司获准注册了论道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三十类的茶、茶叶代用品,其商标表示为被方框环绕的论道印刷体汉字,2004年竹叶青公司开始在其生产、销售的茶叶商品上使用论道商标。2006年4月19日,四川成都人丰公司注册了“论道中国”和“论道CN”的域名,上述域名注册联系人为曹世龙。
在当天的庭审中,竹叶青公司律师代表请求撤销成都中院判决书;撤销人丰公司注册的“论道中国”和“论道CN”域名;认定被上诉人抢注、叫卖论道相关域名等相关行为构成侵权;并连带赔偿竹叶青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和调查取证费1.3425万元,判令被上诉人连带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记者了解到,本案焦点有两个。一是竹叶青公司的论道商标是否属于驰名商标,二是人丰公司、论道公司、曹世龙是否构成对竹叶青公司的侵权,是否应当停止侵权、撤销注册的论道中国和论道CN域名。而在当天庭审中,双方也也主要就此两项焦点分别展开了诉讼。
本案一审时成都中院认为论道商标并非驰名商标,且竹叶青公司也不能证明被告销售了诉争域名的情况。法院因此认为人丰公司仅将论道注册为域名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成都中院据此驳回了竹叶青公司的诉讼请求。(尹育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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