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中院审理首例涉外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案
〖2008-11-13 17:1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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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红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黄河
    
    12日上午,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零陵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邵阳、永州两市共12家单位与个人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一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曹道成等法官亲临指导庭审工作。 
2008年上半年,原告经市场调查,发现12家被告生产、销售的部分产品使用了原告的“PUMA”或“豹图形”商标,而被告生产或销售该部分产品并未得到原告的授权。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天(12日)上午,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12件同类案件进行了集中开庭,合并审理。据永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定于11月24日在该院多功能厅集中宣判。
在上午的庭审上,永州市中院还邀请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当地著名商标持有人等众多代表性人士参加了此案的旁听。湖南红网与湖南法院网对整个庭审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邓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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