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战 清华酒楼赢了清华大学
〖2008-11-14 8:4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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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重庆晨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红叶
    昨日(13日),曾清华悬在心里近7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他拿到了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裁定书,他注册的“清华及图”商标能继续使用了。
重庆人注册清华商标
曾清华是四川重庆清华大酒楼的创始人。“1995年,我在金汤街开了第一家鱼头火锅,取名清华大酒楼。”1998年,他就提出“清华及图”商标注册申请,经过1年半的公示后,在2000年获得商标证。
2001年12月21日,清华大学委托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向商评委提出撤销曾清华注册的“清华及图”商标的申请。
商评委关于“清华及图”商标争议裁定书显示,清华大学认为,该校具有很高知名度,已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曾清华注册的“清华及图”商标是借用清华大学的声誉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易使人联想到与该校有关,对该校声誉造成影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曾清华在答辩中则认为,“清华及图”商标是根据他本人的名字而来,加之“清华”二字古已有之,并非恶意抄袭模仿清华大学,并不会出现误导。
商评委裁定不侵权
商评委则认为,2006年“清华大学”商标被商标局认定在第41类学校(教育)、教育、培训上的驰名商标,曾清华注册的“清华及图”商标用于餐厅服务,两者为两个不同行业领域,且“清华及图”商标具备了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另外,“清华大学”商标虽有很高知名度,但与曾清华餐厅等服务分属不同领域,不至于损害清华大学利益,故认定清华大学要求撤销的理由不成立,并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据了解,清华大学可以在收到商评委裁定书30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曾清华这次只能算是赢得了第一回合的胜利。13日,记者联系上清华大学代理人北京三友公司,对方婉拒了采访。
昨日(13日),商标战首战告捷,曾清华非常开心。(记者 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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