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山寨版“老爷车”侵犯商标专用权 赔偿6万元
〖2008-11-27 8:31: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每日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昨日(26日),浙江萧山一家开了好多年的“老爷车”服装店,被法院判定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并赔偿6万元。原来,广东的“老爷车”公司认为这家店盗版使用了自己的专用商标。
香港老爷车伟林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老爷车公司)于1987年在香港注册成立,系主要从事专业的品牌服饰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的跨国公司。
2003年10月1日,广东老爷车公司经“老爷车”注册商标持有人的许可,依法成为“老爷车”系列注册商标大陆范围内,在第25类商品上的合法使用人。2006年10月11日,广东老爷车公司作为“老爷车”系列注册商标的普通许可人,经“老爷车”系列注册商标权人香港老爷车公司的明确授权,在中国境内可以自己的名义全权处理侵犯“老爷车”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萧山城厢的陈某因为见该品牌具有商业效应,能够吸引客人消费,便在自己的服装店门口挂上了“老爷车”的招牌。同时,陈某在其经营商品时,将“老爷车”商标作为其经营的商品商标对外宣传,从而使消费者误认为陈销售的商品就是“老爷车”商品。对此,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陈某立即停止在其经营的杭州萧山城厢老爷车服饰店中使用侵犯“老爷车”标识,并赔偿广东老爷车伟林服饰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林轶洁 钟法)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