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8-12-1 8:31: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记者日前从正在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8年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案件数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宽,审判制度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和理论创新进一步加强,审判组织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1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同比分别增长36.9%、49.5%、162.8%。
    ——案件数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今年1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806件,同比增长36.9%;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3251件,同比增长49.5%;受理再审案件92件,同比增长162.8%。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各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再审案件急剧增多。仅4月到10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受理知识产权申请再审案件142件,已达去年全年此类案件的1.5倍。
   ——审判领域进一步拓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及其他司法文件,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范和拓展,将诉前临时措施、特许经营、特殊标志、网络域名、企业名称、知识产权代理、垄断等民事案件,均明确纳入知识产权审判范围,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这也使知识产权案由进一步规范化,使人民法院对有关案件的内部审理分工更加科学。
    ——审判制度进一步完善。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和典型判例,在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民事案件以及标准与专利的关系、专利权利要求解释、商标确权授权等司法领域,明确了一系列法律适用标准。特别是今年2月1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审理好此类纠纷案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了明确的处理原则和标准。
    ——调查研究和理论创新进一步加强。在有关法院的积极配合下,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专利法修改涉及的审判问题、外观设计专利司法保护、驰名商标司法保护、民事诉讼制度创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商标确权案件的审理等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各地法院也根据当地实际和审判工作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了一些重要课题的调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审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审判组织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至今,全国经指定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71个、38个和43个,其中今年指定了两个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经批准可以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达到61个,其中今年指定了21个基层法院。
    ——继续探索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9个中级法院和14个基层法院开展了由一个审判庭统一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试点工作,福建还在全省中级法院进行了由一个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试点工作。在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已经积累和总结了一些有益的经验。(记者陈永辉 谢晓曦)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