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球王”农博会上起纷争
〖2008-12-3 9: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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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衢州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黄河
    
    在12月2日结束的浙江省农业博览会上,浙江衢州峰仔食品公司参展的“宴球王”与浙江长安“宴球王”为名号起纷争。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衢州峰仔食品公司成立于2006年,这一年下半年,公司和合作伙伴开发了宫廷宴球王(一种鱼肉丸),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去年进入省级“农博会”展厅。上月26日,衢州峰仔带着该产品来到杭州再次参加省农业博览会,11月27日,浙江嘉兴一家媒体以“宴球王遭遇‘克隆’”为标题,在地方新闻版面显著位置称:“在这次农博会上长安宴球王遇到‘克隆’产品。长安宴球王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拿出一份‘宫廷宴球王’宣传彩页,生产厂家是浙江衢州峰仔食品有限公司,这家企业这次也进杭参加农博会。看到这一幕,企业老总既欣慰又担忧。欣慰的是,宴球王正逐渐走出海宁,品牌的覆盖面越来越大,担忧的是‘克隆’产品的出现,会影响宴球王的市场声誉。他告诉记者,他将向工商部门反映此事,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看到此报道,衢州峰仔食品公司感到十分意外。一位毛姓工作人员12月2日介绍,因为长安宴球王商标的注册,虽然是第29类产品,但是不包括其中的02小类,即并未涉及29类02小类中的肉丸和鱼肉丸这些产品,而我们生产的正是鱼肉丸;另外,虽然他们在今年6月申报了这个小类,但是最快也要2011年至2012年才能拿到国家商标局的公告,怎么能说我们的产品“克隆”了他们的呢? 
“什么叫克隆?汽车还是美国人发明的,日本、德国还不照样发展汽车业;火车还是英国人发明的,我们的‘和谐号’也不逊色呀!宁波汤圆、河南的思念汤圆也做得不错呀!”该工作人员进一步分析说,经过查阅商标注册相关规定,“宴球王”其实和白酒、黄酒、彩电此类通用名一样,属于一种地方小吃的名称,本来就不应该成为商标名称,“就算他们在2011年拿到国家商标局的公告,我们也会建议予以撤销!” 
据悉,衢州峰仔食品公司已把此事反映到了省农业博览会新闻中心,中心已经着手调查此事。“我们已经和该报记者进行交涉,希望他们及时作出澄清,否则我们会对他们不作详细调查,随意侵犯我们名誉的行为,在必要的时候提出法律诉求。” 
“峰仔”能否为自己“正名”,记者将继续关注。(记者 王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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