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回眸
〖2008-12-4 16:4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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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新华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红叶
    如果说,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为“天才之火”添加了“利益之油”,那么,从11月3日以来的一个月时间里,由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则昭示着中国司法要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主导作用,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让“天才的创新之火”燃烧得更加旺盛。 
    司法护权、激励创新,行动月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 
    法庭庄严。随着法官王永昌敲响法槌,武汉晶源专利权案11月10日上午在最高法院开庭审理。这标志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总体规划中集中公开开庭周的正式启动。 
    “最高法院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以‘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11月3日,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面对新闻媒体,宣告了行动月的主题,让人们欣喜地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的提升。 
    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奚晓明说,纲要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此,人民法院必须转变观念,行动起来。 
    最高法院的新闻发布会吹响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号角。从最高法院到各高级法院,分别对30年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回顾和展望,总结成就和经验。最高法院还在保护月第一周发布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0年大事记。 
    第二周伊始,武汉晶源专利权案公开开庭审理。红河商标侵权案、正野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等……最高法院一周公开审理五个案件,案由及复杂程度各不相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公众旁听,吸引着社会各界的目光。 
    11月17日,具有国际影响的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提审案、最高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30年来判决赔偿额最高的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上诉案、涉及老字号的张小泉商标侵权纠纷案等,100件全国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向纵深推进。公布的案例中包括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和技术合同案件等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刑事案件等不同类型的案例,全面展示了中国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成就。 
    一个个实实在在的举措,一次次创新与突破,人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对加大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决心。 
    ——歌手孙楠表演者权纠纷案,最高法院首次进行网络庭审直播。 
    ——最高法院首次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最高法院就其提审改判的《打起手鼓唱起歌》歌曲著作权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 
    “行动月是30年来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里,全国法院首次举办的时间跨度较长、内容丰富多样、影响广泛的专项行动。”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说。 
    新型案件、疑难问题涌现,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提高 
    奚晓明表示,《纲要》对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首次进行了全新的定位,“这是从国家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于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职能作用的进一步明确定位,也是对司法保护地位的重大提升”。 
    “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地位,体现的是‘用法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说,司法机关担负的责任和任务都非常重。 
    最高法院的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0806件,同比增长36.9%;二审案件3251件,同比增长49.51%。 
    人民法院目前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从传统的著作权、专利、商标案件进一步扩展到了网络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网络域名、反垄断、特许经营、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申请诉前临时措施和确认不侵权等领域。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日益拓宽,新型案件和疑难问题不断涌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越来越高。 
    在行动月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也通过座谈会,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新时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期望、新要求。 
    “应当尽快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能力。”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石英呼吁,“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特点十分突出,传输速度快、匿名等因素导致网络侵权影响范围广。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是当务之急。” 
    全国政协委员邓伟提出,“要简化知识产权确权程序,防止久拖不判,甚至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期过期。” 
    “通过知识产权诉讼,一些国外大企业对技术进行垄断,对中国企业自主创新不利。”全国政协委员吴惠天希望人民法院研究知识产权滥用问题。 
    “知识产权审判要积极适应我国发展新要求,国际环境新变化,积极促进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孔祥俊表示,人民法院将认真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司法以创新的方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司法保护行动之中。” 
    面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人民法院以行动月为契机,以创新的思考、创新的方式,积极应对挑战。 
    ——11月11日,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出现在中国法院网上。最高法院将涉及知识产权审判的司法解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若干意见”正在全国法院内部征求意见。其中,对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都提出详细的意见。 
    ——11月29日,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是一个里程碑。我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工作的专门的学术交流平台诞生。 
    奚晓明表示,“人民法院要通过保护各类知识产权以及制止非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是审理好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和反垄断等新类型案件。” 
    最高法院强调,要切实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惩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假冒、盗版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提高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要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统一司法标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提高审判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人民法院正在从自身内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我国西部地区法院中,首家施行“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庭11月29日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说,重庆法院优化整合浦东等地区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探索建立了高级、中级、基层三级法院联动,集民事、刑事、行政纠纷案件审判为一体,将审判机制创新、审判组织创新与审判管理创新有机结合的“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管理模式。 
    “人民法院正在用创新的方法保护着知识产权的创新。”行动月虽然即将结束,但毫无疑问,它必将成为我国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懈追求征程中的重要关节点。(记者 杨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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