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精心培育品牌 烟台苹果产地商标注册成功

〖2008-12-4 20: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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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水母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经过长达近3年时间的漫长申请,历经15年持之以恒、再造品牌辉煌的不懈努力,今天,“烟台苹果”这一百年名品终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成功注册产地证明商标。有关专家指出,烟台苹果获准注册产地证明商标,将使烟台苹果彻底告别过去那种品牌混杂、竞争无序的状况,提升烟台苹果的市场地位,重新凝聚烟台苹果的发展合力。

    1871年由美国传教士引进的烟台苹果,以其色泽鲜艳、清脆香甜而闻名于世,烟台由此也成为中国最重要的苹果产地,烟台苹果也是享誉天下的地方名产,历来为国内外市场所追捧。市苹果协会会长赵培策介绍,最早以青香蕉、红香蕉两个品种为主引种的烟台苹果,经历了从发展小国光、金帅,到引进红富士、乔纳金等多次变革:“每一次变革都提升了苹果的品质,提高了烟台苹果的市场影响力。”

  但是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幻,烟台苹果开始受到本地市场无序竞争和外来品种严重冲击的双重压力,烟台苹果的品牌声誉一度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严峻挑战。为了重振这一百年名品的品牌雄风,1993年,在烟台果业专家座谈会上,针对国际国内果品市场日趋严峻的竞争形势,烟台有关专家在全国率先发出了创树果业名牌的呼吁,烟台市开始全面实施果业名牌战略。自此,烟台市苹果协会、烟台市农科院等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烟台市工商局、烟台市质监局、烟台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在烟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始了长达15年创树品牌的追梦之旅。2002年9月,“烟台苹果”获得了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6年,烟台市苹果协会受烟台市政府的委托,向国家商标局申报注册“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当年8月,在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果树学专家束怀瑞教授的大力支持下,来自农业部、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果树研究所等单位的7位国内权威果树专家,对烟台苹果申请产地证明商标进行了论证,一致认为“烟台苹果品质特色明显。形成了果面光洁、色泽鲜艳、汁多爽口、肉质松脆等地域特征”。2008年3月20日,国家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按照法定程序,在历经曲折的异议期过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向市苹果协会颁发了《商标注册证(证明商标)》,依法获得注册。

  烟台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烟台苹果”是继莱阳梨、海阳白黄瓜之后,烟台市第三个获得产地证明商标注册的农产品。与前两个产品相比,“烟台苹果”证明商标获得注册,对烟台农产品进军国际国内市场具有更深远的意义。烟台市农科院副院长、果科所所长姜中武博士指出,“烟台苹果”一直是一个产地地域概念,实质上,胶东半岛自胶莱河以东的整个胶东半岛地区都是烟台苹果的主要产区,丘陵地貌、土壤富含矿质、昼夜温差适中……这些优越的生态条件,决定了烟台苹果的独特品质,这一产区也成为国家农业部确定的苹果优势产区之一,“烟台苹果”产地证明商标获准注册,烟台苹果品牌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这也为烟台建设成为全国精品苹果和高档苹果的生产基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记者 权立通 实习生 李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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