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家企业成为首批“沈阳老字号”
〖2008-12-5 8:2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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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辽沈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黄河
    沈阳也有了自己的“老字号”企业。根据商务部和沈阳市政府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要求,今年6月起,沈阳市商业局开展此项认定工作,昨日(4日)沈阳市商业局公布,36家企业成为首批“沈阳老字号”。 
此次评选出的企业涉及范围很广,沈阳市商业局局长刘祥介绍说,其认定范围参考了国家商务部“中华老字号”的认定标准,涉及批发、零售、餐饮、医药、食品加工、居民服务等多种行业门类。 
    而这些企业也要符合五大条件。一是成立时间在1958年以前;二是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三是能够正常经营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四是具有独特的企业文化、产品技艺和服务;五是有广泛的社会认知度,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在昨日(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副市长祁鸣表示,被评选出的“老字号”企业都见证着沈阳的厚重历史,凝聚着数代人的心血。老字号的招牌具有文化、经济的双重价值,沈阳推出本地老字号是全面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战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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