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特色灯会证明商标申请获准受理
〖2008-12-8 13:4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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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四川新闻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红叶
    记者从四川省自贡市工商局了解到,近日他们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自贡灯会”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自贡灯会”证明商标将对提升自贡市城市形象,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旅游业、商贸业等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工商局介绍,所谓“证明商标”,是指由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自贡市素有“千年盐度、南国灯城、恐龙之乡”的美誉,“自贡灯会”有着800多年的历史和鲜明特色,更是久负盛名,饮誉古今,被誉为“天下第一灯”。为更好的保护“自贡灯会”这一城市名片,自贡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帮助自贡市灯贸委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自贡灯会”证明商标。目前,“自贡灯会”是自贡市申报的首件证明商标。(通讯员罗玉新 记者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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