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与鲁迅后人分道扬镳
〖2008-12-11 14: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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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白兔
    鲁迅后人与古越龙山7年的合作走到了尽头。近日,鲁迅后代与古越龙山、上海古越龙山绍兴酒专卖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两家公司除了向周海婴先生支付3万元肖像权使用费外,并承诺今后不再生产、销售含有鲁迅肖像的酒类产品。9日,鲁迅长孙周令飞向 《每日经济新闻》透露:与浙江古越龙山公司的合作几年前就已经结束,因酒类有较长的保质期,故允许相关酒类产品在市面上合理流通一段时间。
    事实上,鲁迅的长孙周令飞2001年时也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欲将“鲁迅”注册为酒类商标。2001年8月,周令飞还代表其父周海婴与浙江古越龙山公司签订协议,许可其在酒类外包装使用鲁迅的肖像及姓名,在鲁迅诞辰120周年之际推出纪念酒类产品。2001年10月18日,国家商标局以“鲁迅是我国杰出的思想家、革命家,禁止将其名字用于商业活动”为由,驳回了周令飞的申请。
    9日,周令飞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相关协议几年前就已经终止,考虑到酒产品有较长的保质期,所以容许其在市面上继续流通一段时间。然而合理期间过去后,他发现含有鲁迅头像的酒产品继续在销售,且出现了未经他过目的包装。他和父亲为了维护鲁迅的形象,与商家经常进行过多次类似的交涉。他们一系列的维权举动还惹来诸如“鲁迅后代站出来维护鲁迅形象就是为了钱”的非议。
    记者通过知情人士了解到,周令飞曾在有关场合表示:注册鲁迅酒商标并不是他的本意,目的主要想防止鲁迅作为商标被人抢注,社会上已有许多鲁迅笔下的人物如“阿Q”、“孔乙己”等被作为商标注册。周令飞认为,作为鲁迅后人,他们对鲁迅形象的维护已经从单纯的维权走向了协商合作,以避免鲁迅的形象过度商业化。(王文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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