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赴港上市前夕 突遇“商标门”
〖2008-12-16 11:1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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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成都商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红叶
    阿里巴巴赴港上市进入关键时期,而一场持续数年的商标争议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再次浮出水面。12月14日,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正普科技)宣称,阿里巴巴公司侵权其已经获得商标注册证的“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而且其最新提起的诉讼已经得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受理,正普科技要求阿里巴巴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争议商标!这家曾两度败诉于阿里巴巴的北京企业再次跳出来,不知道马云的好心情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 
招股说明书:商标存在风险 
这是一起长达七八年的纠纷,而让人们对阿里巴巴的商标之争再度引起关注的,正是这家电子商务巨头在香港联交所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风险。 
招股说明书称,“倘本公司未能取得该等商标(“阿里巴巴alibaba”)注册或未能以其他可行方法充分保护该等商标,本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建立的‘阿里巴巴’品牌价值可能受损甚至失去……本公司的收益及盈利能力或会因而受影响。” 
其中提到的这个商标,正是正普科技与阿里巴巴多年来争议的焦点。10月19日,正普科技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拿到了“阿里巴巴alibaba”的注册商标证书,并据此于10月23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阿里巴巴集团停止使用该商标。 
阿里巴巴是一家总部在杭州的电子商务公司,而正普科技是北京公司,主要从事家用软件的开发销售。什么时候“阿里巴巴”这个商标成了正普科技的资产? 
这还得从8年前说起。 
正普科技:已向联交所举报 
14日,记者联系到正普科技法务部经理史海龙。史海龙称,正普科技1999年5月14日在第42类商标类别申请注册“阿里巴巴alibaba”汉字及英文商标。第42类包括:计算机编程、软件设计、系统分析和植物养护等。“我们申请商标时,阿里巴巴公司还没成立。”他认为,马云的阿里巴巴1999年9月9 日才在杭州成立,按照中国商标法规定的申请在先原则,正普科技于今年10月19日正式获得了商标证。 
史海龙称,他们已为争议的商标投入了巨大的推广宣传费,并在网络上使用过,但具体在何种产品上使用,他却没有透露。 
随后,正普科技向记者发来一份正式声明。声明称,正普科技要求阿里巴巴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阿里巴巴alibaba”商标。公司已于2007年10月23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里巴巴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同时声明还表示,阿里巴巴招股说明书中有关正普公司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风险已经出现,不是可能出现”,就此,正普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进行了举报。 
阿里巴巴:证书有误 商标局已发函 
在上市的紧要关头出现这样的事,阿里巴巴的商标怎么会在他人手中。14日,阿里巴巴集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说,正普科技确实在1999年向商标局提出注册阿里巴巴商标,但当时阿里巴巴公司提出了异议,而且由于阿里巴巴影响在先,正普科技的申请被驳回;随后,2003年正普科技又再次起诉,被北京市高院驳回;直到2005年,正普仅拥有其中一项植物养护的商标权。 
对此,史海龙没有给记者正面答复,他只是说“以前的事情就不要提了”。 
那么,为什么正普科技现在手中会有一个42类商标的商标证书呢? 
阿里巴巴有关负责人透露,这属于商标部门的一个录入错误,可能是没有把之前法院的裁定信息录入到数据库里。“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已经向我们发函,特别重申法院的判决有效,并且会收回正普科技手中的商标证书。”该人士坦言,目前公司对正普科技的行为并没有特别在意,这只是一个文字上的差错,即便对方起诉,到了法院层面一切都会水落石出,更谈不上影响上市进展。(记者秦立军 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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