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盖面”商标遭多名自然人抢注
〖2008-12-17 8:3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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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镇江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潇湘
    “锅盖面”商标遭多名自然人抢注  行业协会表示:申注集体商标已刻不容缓 
“镇江锅盖面”商标正面临被人抢注的危险!记者近日从江苏省镇江市一家律师事务所获悉,已有多名自然人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镇江锅盖面”商标,律师正在促成此事。得到这一情况后,市锅盖面协会立即作出强烈反应。协会负责人表示,他们肯定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同时,协会也将尽快申请注册“镇江锅盖面”集体商标,确保这一传统美食的知识产权不被私人独占。
 
市工商局网上公开查询系统搜索显示,目前,国内申请与“锅盖面”相关商标的自然人至少有5人,其中4位户籍地在镇江。他们申请的商标图像各异,申报的保护范围包括饭店、餐馆、快餐馆、自助餐厅、咖啡馆、旅馆、茶馆、酒吧、流动饮食供应,等等,最多的有近20类。最早提出申请的一位市民,申报时间为2005年末。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上述申请标的应该都已进入异议期,如果国家工商总局认为其各方面条件合乎规定,随时可能认定其中一件申请案成立,换言之,这样某位自然人就拥有了该商标的合法权益,此后,任何人或单位使用带有“锅盖面”或“镇江锅盖面”字样的字号,或者其他商品标识中有同类字眼,都可能涉及侵权。 
记者同时获悉,刚刚成立不久的市锅盖面协会也在积极筹划申请“镇江锅盖面”集体商标。协会副秘书长何绍珍表示,俗语说:“醒得早、起得晚”,当前镇江锅盖面行业所面临的尴尬,用这六个字来形容可谓贴切。锅盖面协会成立后立即要着手的几大工作,包括申报“中国面条之乡”(暂定名)、申报镇江锅盖面集体知识产权、制定镇江锅盖面行业标准、统一并完善镇江锅盖面传说版本和制定行业门槛,严格把好准入关等等。此外,镇江锅盖面是属于全镇江人民的财富,不应由私人独占,因此,协会将于近日就个人申请“锅盖面”的相关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请求永远不批准此类个人商标。 
锅盖面集体商标与个人商标有什么区别?个人申报“锅盖面”能否成功?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朱宝华法官。据她介绍,与个人注册商标不同的是,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用于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以便与非成员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商标。她认为,不管是“锅盖面”还是“镇江锅盖面”,都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质;另一方面,锅盖面涉及地方特色生产工艺,是若干年间逐渐形成的,并非一两个自然人的发明。因此,自然人申请这类商标困难较集体商标大,若有权威机构提出证据充分的异议,工商总局一般会优先批准集体商标。当然,如果异议期内没有收到异议,自然人申请的“锅盖面”商标也存在获批的可能性。(记者 钱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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