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将于2009年生效
〖2008-12-18 17:4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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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皓月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消息称,在澳大利亚于2008年12月16日批准后,《商标法新加坡条约》这一关于商标注册程序的新的国际条约将于2009年生效。 
澳大利亚是第十个批准《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简称新加坡条约)的缔约国,并使该条约于2009年3月16日生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加里(Francis Gurry)欢迎这一进展并表示,新加坡条约的生效,对于世界各地的商标所有者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它为品牌商品行业经济、有效地进行商标注册和商标权管理开辟了新的道路。 
他说,对于在目前动荡的经济环境下正在努力寻求节约成本,并保持其市场地位的企业,这是一个尤其值得欢迎的进展。 
新加坡条约于2006年3月28日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通过。该条约规定了商标局行政规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商标,并考虑到电子通讯设备的优势和发展潜力,同时也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不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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