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谋求“三合一”
〖2008-12-26 10:0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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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红叶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公布。广东深圳也正式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如今深圳成为国家‘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有了‘先行先试’权力,这有利于深圳突破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深化改革。”深圳大学教授马敬仁表示。
对此,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有同感。“深圳要搞好知识产权工作,就必然要走商标、版权、专利三合一的管理模式,但碍于现行的《商标法》,深圳有必要率先在行政执法领域内率先突破。”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表示,深圳被定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阻力有望减小,希望首先能推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以深圳目前的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来看,深圳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架构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肯定是需要调整的。”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徐友军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方面,全球范围内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商标、版权、专利“三合一”,另一种是商标、专利“二合一”,全球90%加入世贸的国家都是这种模式。
但在中国,由于《商标法》的原因,商标这块还是由工商部门来管理,因此“深圳现在也只能做到专利和版权‘合一’”徐友军表示。
据徐回忆,深圳也曾酝酿将商标、版权、专利“三合一”进行统一管理,在深圳市、广东省这两个层面都通过了,但是国家工商总局“不愿意商标过来”,理由是“商标要划归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尚待《商标法》的修改”。
尽管深圳也只是“二合一”,但在国内也算是“领先”的,“二合一的管理模式全国中也就深圳一家,有点不伦不类,但是也要比单独管一个‘专利’好,现在全国叫知识产权局的就是指专利,就深圳还多了一个版权,在这点我们做得很早。”
徐认为,从长远来看,知识产权的“三”合“一”是必由之路,当然这可能会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我们可以先从行政执法这一步进行突破。”
据介绍,深圳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下一步的想法就是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即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改变多头管理,分散执法,力量薄弱的弊端,将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执法职能合一。
徐友军表示,综合执法改革是国务院法制办授予深圳的试点权,不存在法律障碍,也不违反《商标法》等上位法,建议在改革后,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总队。目前这个设想已经上报,正等待市里的批准。
有关人士对此评论说,其实这个“突破”在法律上没有问题,能否得到批准,关键就是一个敢不敢的问题,有没有胆子的问题。
“深圳近年来改革的力度、步伐不如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深圳社科院杨立勋教授也有同感,不过他也表示,在获得“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称号,也许改革阻力会小一点。而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人士也表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应该是个趋势,同时也符合国家大部制的改革方向,只是涉及到多个部门,在时间上可能不会太快。
其实,深圳在知识产权方面自2004年以来每年都有“大动作”2004年深圳知识产权局从科技局独立出来,并把专利、版权合二为一,纳入管理范围;2005年出台《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而国家的战略纲要是在今年6月1日才颁布的;2007年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知识产权指标体系;而今年深圳市人大则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
“在政府层面,深圳也是走在全国的前面的。特别是在2004年这方面的工作是提速了。”徐友军表示,这主要缘于是中国加入世贸后,深圳率先感受到知识产权纠纷对深圳企业带来的冲击。
据介绍,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一般预计,国外企业要在中国加入世贸后五年内完成在中国的专利布局,布局完成后,专利纠纷就会大大增加。但深圳的实际情况要大大早于这个预期,2002年华为与思科、比亚迪与索尼、三洋的知识产权纠纷均使得深企开始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
“在深圳,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要先于政府,随后政府也开始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徐表示,深圳已经出现一些靠知识产权运营赢利的企业,可以说深圳的知识产权已经开始走向赢利的阶段了。(记者 凤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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